89万买543只羊“不翼而飞”?熟人设局还是投资踩坑?结局太憋屈! “五百

湖锦行 2025-12-11 10:29:35

89万买543只羊“不翼而飞”?熟人设局还是投资踩坑?结局太憋屈! “五百多只羊,就像蒸发了一样!” 河南的顾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掏空家底、贷款筹钱买的543只羊,运到贵州玉屏不到半年,竟只剩下一百多只。 而这一切,都源于一个熟人口中“稳赚不赔”的生意。如今,羊不见了,熟人联系不上了,妻子气得病倒在床,自己还背了一身债。 警方立案又撤案,事情陷入僵局,顾先生望着空荡荡的养殖场,只剩下一声长叹。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这事还得从2024年初说起。当时羊价行情低迷,从事养羊生意的顾先生正为销路发愁。 这时,熟人刘某明找上门,给他指了条“明路”:把河南收来的羊运到贵州玉屏山区,养一段时间,包装成“跑山羊”、“草饲羊”,就能卖出高价,利润丰厚。顾先生动了心,觉得这是个翻身的好机会。 他几乎押上了全部身家,又贷了款,前后花了89.4万元,从各地收购了543只羊。接着,他委托刘某明在玉屏当地找好了养殖场地。 2024年3月,这批羊被千里迢迢运到了贵州。因为自己在河南还有生意要照看,顾先生便派了懂技术的儿子前去负责养殖。按照他的想法,等这批羊卖了钱,自然会分给刘某明一笔可观的辛苦费。 变故来得悄无声息。到了9月,儿子突然传来消息:羊少了,而且少了很多!543只羊只剩下120多只,其他的不知所踪。 儿子在养殖过程中逐渐察觉不对劲:刘某明经常把自己贩来的羊暂时混养进场,导致两群羊混杂不清。 每当刘某明出售自己的羊时,就顺带着把顾先生家的羊也一起卖掉一部分,然后再用新买来的羊填补空缺。如此反复“偷梁换柱”,等到顾先生儿子意识到问题严重时,羊已经被偷偷卖掉了大半。 顾先生闻讯急忙从河南赶到贵州报警。但初次报案,警方认为双方存在合作关系,事件属于经济纠纷,未达到盗窃案的立案标准。 令人没想到的是,报警的举动激怒了刘某明。他干脆将顾先生的儿子赶出了养殖场,并强行占有了剩下的120多只羊。至此,顾先生陷入两难:羊没了,人也被赶走了,投资几乎血本无归。 “我花钱买的羊,产权是我的,他凭什么卖?这不算偷算什么?” 顾先生无法理解。他强调,自己与刘某明之间没有任何书面合作协议,对方既未出资,也未参与实际养殖与管理。 刘某明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并变卖其财产,在他看来就是赤裸裸的盗窃。 事情在2024年10月后出现波折。经顾先生不断投诉,当地警方于11月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 刘某明以“贵州遍地肥草、适合养高端羊”为诱饵,但当地实际植被以灌木为主,并不适合大规模养殖所谓“草饲羊”。若其明知条件不实仍虚构前景,可能涉嫌诈骗。 到了12月,刘某明出面,只承认“欠顾先生25万元”(约等于剩余120多只羊的市场价)。 2025年1月初,警方最终撤销了诈骗立案,理由可能是难以认定刘某明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全部财物的诈骗故意,双方前期存在合作事实,后续行为更偏向经济纠纷中的侵占。 案件几经反转,目前悬而未决。而顾先生面对的,是难以追回的巨额损失、失联的当事人、气病在床的妻子和沉重的债务。 整个事件疑点重重,也引发众多讨论:如此大额投资,为何没有事先实地考察?当地是否真的适合养殖所谓的“高端羊”? 双方权责为何没有白纸黑字约定清楚?养殖过程中,为何没有给自家的羊做标记以便区分管理? “本想将‘饲料羊’包装成‘草地羊’赚差价,结果自己先被套路了,这算不算另一种‘因果’?” 这件事,无疑给所有投资者敲了一记警钟。 在利益面前,熟人关系往往脆弱不堪。缺乏法律约束的“口头合作”、忽视前期实地考察的盲目投资、权责模糊的管理模式,都是滋生纠纷的温床。 乡村特色养殖本是条致富路,但更需要清晰的规则、严谨的合同和透明的监督来护航。 目前,顾先生仍在多方奔走,希望能找回自己的羊,或者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但破碎的信任和蒙受的损失,恐怕短时间内难以弥补。这场由“熟人建议”引发的投资悲剧,结局令人唏嘘。 你们怎么看?顾先生的遭遇是遇到了精心设计的骗局,还是投资合作中常见的纠纷? 在乡村经济合作中,该如何避免此类“坑熟”现象?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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