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生理期,丈夫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事后,她看着满床的血,脑海里不断地浮现着,自己不停地被丈夫家暴,还经常在她的生理期,强行与她干这种事,她非常愤怒,她做出了一个决定,第二天,她在丈夫的饭里放了老鼠药,毒死了丈夫,她开始了27年的潜逃。 2025年11月,江西警方的一则通报刷爆了网络,案子的主角是个快六十岁的老妇人,在浙江一家电子厂的流水线上被抓获时,她没闹也没哭,只是盯着手腕上的手铐长舒一口气:“终于不用躲了”。 时间倒回1998年的江西农村,那会儿潘某还是邻村有名的俏姑娘,皮肤白眼睛亮,可家里穷得叮当响,给哥哥凑彩礼成了头等大事。 父母带着哭腔跟她商量“换婚”,她嫁邻村大五岁的男人,对方妹妹就嫁她哥,没问过她愿不愿意,这场交易就拍板了。 刚嫁过去,男人的真面目就露了出来,稍不顺心就动手,起初邻居还能听见争吵,后来只剩闷响和她的哭声,她想过离婚,父母却说“为了你哥,忍忍吧”,村里人也嚼舌根“家丑不可外扬”。 更糟的是,男人根本不把她当人看,连她生理期都要强行施暴,那天她腹痛难忍缩在床边,男人却不管她的哀求,事后满床的血混着伤痕,彻底压垮了她。 第二天她揣着攒下的几块钱,在小卖部买了包老鼠药,中午做饭时稳稳地撒进男人碗里,看着他口吐白沫倒地,她没害怕,只觉得松了口气,收拾几件衣服就消失在村口的雾里。 这一躲就是27年,她在广东的黑作坊缝过衣服,在浙江的小饭馆洗过碗,从来不敢用真名,生病只能硬扛,怕医院查身份证。 无数个除夕夜,别人阖家团圆,她只能缩在出租屋角落哭,想爸妈,也不知道用自己幸福换来婚姻的哥哥,过得好不好。 其实在那个连“家暴”都没多少人听说的年代,潘某连求救的门在哪都找不到,现在我们都知道,婚内强行发生关系也是强奸,可那会儿没人告诉她这些。 去年全国妇联的调查还说,有8.6%的女性遭遇过配偶暴力,虽然比十年前降了不少,但依然有受害者像当年的潘某一样,叫天天不应。 现在有《反家庭暴力法》,有人身安全保护令,可有些地方还是门槛高,就像成都有位女士申请保护令,因为对方身份证不是本地的就被拒,转头就被丈夫打成重伤。 我们总说“杀人偿命”,可潘某的刀,是被一次次的拳头、一次次的侵犯磨出来的,当整个环境都在劝她“忍一忍”,她能抓住的,只有那包老鼠药。 她的悲剧不是“恶有恶报”这么简单,而是提醒我们,反家暴不能只停在纸面上,得让受害者知道,报警有用,求助有路。 大家对此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下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