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密关系里的“自愿” 从不是关系给的免死金牌 你以为恋爱多年,就能默认对方的身体意愿? 山东这起案子狠狠敲了警钟:研究生女友意识不清时,男友与其发生关系,事后女友控告强奸并索赔,法院虽因“先刑后民”驳回诉求,却绝不是给男方的行为洗白。 很多人陷入一个误区,觉得亲密关系里“同意”是自带的,可身体自主权从来不是爱情的附属品。哪怕朝夕相处,对方意识模糊、身体不适时,所谓的“亲密接触”本质就是越界,这不是情侣间的小矛盾,而是对他人权利的公然侵犯。 边界感从来不是生分,而是感情里最基本的尊重。别用“关系好”绑架别人的意愿,自愿的边界,永远只握在当事人自己手里。 你觉得在亲密关系里,还有哪些容易被忽视的“自愿”边界?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lmhbkn
诬告判刑判刑判刑判刑判刑判刑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