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问题上,我是小学生,甚至有时候连法律文本都看不明白,只是工匠,无意涉及这些高大上,门槛太高的法律问题。不过,有些法律常识还是略知一二。比如,这位网民说《反渗透法》是欧美国家的法律,呼吁我们立法与国际接轨。这句话犯了非常严重的政治错误。因为《反渗透法》是台独当局拒统的“省内”、“岛内”闹剧,把台湾称为国家是极其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错误表达。《外国使团法》是美国30年代冷战时期的一部法律,它是行政权的延伸器,其核心是对抗。很多国家有类似“外国人代理法”。如中国要制定相关的法律,需要关注,如何界定“外国代理人”和“政治活动”的范围,设置外交活动、纯粹商业活动等豁免条款,平衡好国家安全与正常国际交流的关系等方面内容。所以呢,法律是门非常严肃的科学,尤其是立法工作。因此,与国际接轨要充分考虑我们的国情,对于外国的法律不能有拿来主义的想法,要有扬弃的辩证思想,因为这涉及主权和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