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起扭扭车拌倒58岁路人,致其九级伤残,被索赔27万元。法院这样判。 2025年2月,2岁女童睿睿(化名)身后拖着一扭扭车,被奶奶牵着手,行走在成都武侯区某广场的人行道上。此时58岁路人王涛(化名)从扭扭车和旁边栏杆的夹缝中路过,由于夹缝过于狭窄,王涛右脚踩在了扭扭车上,导致扭扭车侧翻,王涛失去平衡被重重摔倒在坚硬地砖上。 王涛被紧急送往医院,医生检查后确诊其左股骨颈骨折、右腕三角骨骨折,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 王涛出院后,将睿睿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共计27.3万元。 武侯区法院审理认为: 睿睿奶奶作为睿睿的监护人,没有主动拖车,让2岁的睿睿拖着扭扭车,没有对路人进行安全提醒,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王涛经过扭扭车旁,发现其通道过于狭窄,选择跨越经过而非暂停避让,存在不当通行行为。 双方均有过错,各承担50%的责任,判决睿睿父母赔偿王涛各项费用11.1万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提起了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王涛路过时已经观察到扭扭车,并主动抬脚跨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过于高估自己可以跨越障碍物,而未采取更加安全的避让措施,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睿睿奶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携带扭扭车进入公共区域,对2岁幼童牵扭扭车可能带来的风险预判不足,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王涛负主要责任,承担70%,睿睿父母负次要责任,承担30%,判决睿睿父母赔偿王涛各项损失6.4万元。 很多网友支持法院的二审判决,认为判决合理。作为成年人,老早就看见扭扭车了,还非得踩上去。 还有的网友认为,如果扭扭车向后滑行,小孩被牵倒受伤,谁的责任? 视频清晰可见,扭扭车不是突然出现,王涛早已发现了扭扭车,本可以避让却未避让,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自己担主责合理合法。 这起案例提醒所有人,在公共场所需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打消侥幸心理,一时疏忽就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监护人需对未成年儿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成年人更需对自己的冒险行为的后果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