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娜莱·吃播博主HAETNIM收到的减肥药实为“蝴蝶药”,属受管制毒品类药物】

微曼说世界 2025-12-19 16:56:02

【朴娜莱·吃播博主HAETNIM收到的减肥药实为“蝴蝶药”,属受管制毒品类药物】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搞笑艺人朴娜莱和吃播博主HAETNIM(本名金美京)从被称为“注射姨母”的人物A某处获得的减肥药,被指可能是受管制的毒品类食欲抑制剂(芬特明),引发争议扩大。据Dispatch 18日报道,注射姨母A某在与朴娜莱经纪人的KakaoTalk对话中,提到HAETNIM的服用案例,并说明了减肥药的服用次数和效果。该对话中包含“HAETNIM是一天三次,吃得厉害的日子也吃四次”的内容。问题在于,该药是未经医生处方无法流通/服用的“精神药品”。根据Dispatch公开的药片照片和药品信息,该药被推测为俗称“蝴蝶药”、含有芬特明成分的食欲抑制剂。根据韩国《毒品类管理相关法律》,芬特明被归类为精神药品。根据同法第2条第3项,对此进行买卖、持有、投药时,若没有合法的处方,可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未遂犯也是处罚对象。注射姨母A某是无医师执照的人物,已有多项迹象捕捉到她直接获取减肥药转交给艺人的情况。特别是,HAETNIM也被怀疑在该药的传递过程中起到了桥梁作用。据解释,其方式是A某将药交给HAETNIM后,HAETNIM的经纪人再将其转交给朴娜莱的经纪人。HAETNIM对Dispatch解释称“虽曾从A某工作的医院收到过消肿药,但与减肥药和点滴无关”,但A某的KakaoTalk对话内容与此相矛盾。据称,A某反复强调该药的功效,称“HAETNIM吃了我的药减了30公斤”。核心争议点不在于“药品成分”,而在于“流通路径”。即使本人没有直接服用,如果是无医师执照的人获取并转交了毒品类食欲抑制剂,则很可能违反医疗法及毒品类管理法。此外,接收以他人名义开具的处方药或代为转交的行为同样可能引发法律问题。此前,SHINee成员Key已承认非法接受点滴注射的事实并道歉。而HAETNIM则否认了相关嫌疑。不过,此事已提出需要对非法医疗行为、毒品类医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使用嫌疑等进行追加调查。如果警方调查正式启动,此次争议有可能超越单纯的娱乐圈丑闻,发展成为暴露非法医疗及毒品类管理盲区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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