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和公司的恩恩怨怨,有网友说;自己吃瓜总结不知道对不对,2013年鞠婧祎跟丝芭签合同。 合同约定了两个期限,一个是经纪约在她30岁到期,一个是影视约期限20年。 2018年又签了补充协议把范围扩大了不止影视约还有其他例如商务代言站台之类的也包含进去期限20年。 现在鞠婧祎不认自己签了补充协议说是公司伪造签名,认为自己已经到期不经公司自己接工作。 丝芭认为跟她合同还没结束,她私自接工作违反合同,所以无论补充协议是不是真的。 她跟丝芭的影视约是还没到期的,可我觉得还是看后续吧,其中的事情,也只有当事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