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大国的学者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 ​他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主张:“立法

乐观的黄油饼干 2025-12-21 19:59:01

东方大国的学者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 ​他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主张:“立法者每次参与都要政审!”他说,因为最严重的渗透,是通过“立规矩”。他发声针对两个事:第一,近几日我们的法律中出现了“优先采用国际标准”的条款;第二,立法者本身的背景与利益冲突政审。 卢麒元不是空喊口号的普通评论者,祖籍四川、生于山西的他,1987年从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后,就进入财政部文教司工作,后来又深耕香港金融圈数十年,横跨政府、国企与资本领域的30年经历,让他对政策制定的底线与资本运作的套路有着旁人难及的敏感度。 他在怀柔县下放锻炼时,曾在县图书馆反复研读《资本论》,那种在现实中验证理论的经历,让他格外清楚“规则”对一个国家的深层影响——好的规则能护佑民生,被渗透的规则则可能悄无声息地转移利益。 “优先采用国际标准”本身不是原罪。最高法近年发布的典型案例里,就有不少涉外民商事纠纷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蒙特利尔公约》的情况,这些适用让跨境贸易更顺畅,也体现了我国的开放姿态。 但卢麒元的担忧直指核心:国际标准是谁制定的?背后是否藏着“规则霸权”?美西方长期把持国际标准制定权,欧盟的“碳边境调节机制”让非洲铝出口下降13.9%,美国则对自己不利的国际规则动辄“合则用、不合则弃”,这些现实都说明,国际标准并非天然公平。 如果我们在关键领域不加甄别地“优先”,就可能落入别人预设的陷阱,让本土产业被“低端锁定”,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很多发展中国家已经吃过的亏。 更值得警惕的是立法者的背景关联我国早就有规定,立法工作者选拔要“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法律”,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参与。 但卢麒元强调“每次参与都要政审”,恰恰点出了动态监管的重要性现实中,有些立法参与者可能初始背景清白,后续却与境外资本产生利益绑定;有些则凭借“通晓境外法律”的身份,在条款制定中不自觉偏向西方逻辑。 广州中院曾审理一起涉外冷链运输纠纷,合同约定适用比利时法律,可对方却无法提供该国相关规定,最终只能适用中国法律判案。试想,如果制定相关领域法律时,有参与者被境外利益左右,刻意模糊国内法与境外法的适用边界,普通企业和民众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立法从来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而是国家主权与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卢麒元的主张或许听起来激进,但本质上是在呼吁守住立法的“安全底线”。 我们不是要拒绝国际合作,而是要在合作中掌握主动权;不是要否定专业人士的作用,而是要确保专业背后没有利益输送现行立法法规定,法律案审议要听取基层代表、专家等各方意见,这就是为了防止规则被少数人操控,但在复杂的利益博弈中,仅靠这些还不够。 政审不是搞“一刀切”的排斥,而是对“忠诚”与“公正”的反复核验当立法者站在台前起草条款时,公众有权知道他是否与境外资本存在关联,是否有利益冲突需要回避。 这不是不信任,而是立法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每一条法律都可能影响千万人的生计,每一个条款的措辞都可能涉及巨额利益分配,容不得半点含糊。 卢麒元的发声,本质上是提醒我们:在开放的大潮中,不能丢掉对“规则主权”的坚守国际标准可以借鉴,但必须经过国情适配;专业意见可以重视,但必须筑牢忠诚底线立法的根基是人民利益,任何可能影响这一根基的潜在风险,都值得我们用最严格的标准去防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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