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和一名女子以1000元达成交易,在酒店见面,见面之后,女子觉得男子外貌和自己心里有差距,于是要求加钱,男子不乐意,两人争吵了几句,女子一怒之下报了警,可等民警赶到后问是谁报的警,两人却都不承认。网友:“两个都是人才!” 40多岁的郑大哥(化名)和30出头的苏女士,两人的相识并非偶然,而是源于一场精心谋划的网络搭讪。那段时间,郑大哥闲来无事时总爱刷社交软件,在一次随机匹配中,他加上了苏女士的好友。 起初两人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话题从日常琐事逐渐变得暧昧,聊着聊着,就触及了金钱交易的敏感地带。经过一番隐晦的讨价还价,两人最终达成一致:郑大哥支付1000元,苏女士前往约定酒店提供服务。 为了确保交易顺利,双方还在聊天中确认了见面时间、酒店地址等细节,郑大哥甚至提前截图保存了聊天记录,生怕对方临时变卦。约定当天,郑大哥特意提前半小时到达酒店,选了一间光线充足的房间,还简单整理了一下衣着,希望能给对方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 苏女士则按照约定时间抵达酒店,敲门进入房间后,两人的第一次正面接触,就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伏笔。原来,苏女士此前在网上聊天时,虽然没有发过自己的正面高清照片,但通过言语暗示和模糊的侧脸照,让郑大哥对她的外貌有了较高的期待。 而郑大哥本人的长相较为普通,身材也有些发福,与苏女士心中设想的“理想客户”形象相去甚远。苏女士站在房间门口犹豫了几秒,原本就有些动摇的心思彻底变了。她打量着郑大哥,又想起自己之前服务过的客户条件,心里顿时觉得这1000元花得太“不值”。 沉默片刻后,她直接提出了加价的要求,理由是郑大哥的外貌不符合自己的预期,需要额外补偿。这个突如其来的要求,让郑大哥当场愣住了,随即涌上一股强烈的被冒犯感。 在郑大哥看来,双方已经通过网络达成了明确的约定,1000元的价格是你情我愿的结果,自己也按时赴约,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现在对方仅仅因为外貌问题就临时加价,这不仅是出尔反尔,更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他压着怒火向苏女士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强调事先已经谈好价格,中途变卦实在不讲道理。两人的情绪都逐渐激动起来,争吵声越来越大,从最初的价格争议,慢慢变成了互相指责。 苏女士觉得郑大哥小题大做,自己只是合理提出加价,对方却态度恶劣;郑大哥则坚持认为对方言而无信,破坏了双方的约定。争吵了十几分钟后,始终没能达成一致,苏女士越想越气,觉得自己不能就这样吃亏,一时冲动之下,掏出手机拨通了报警电话,想让警察来“评评理”。 可挂了电话之后,苏女士冷静下来一想,瞬间慌了神。她突然意识到,自己报警的行为无异于自投罗网,一旦警察到场,两人的卖淫嫖娼交易就会彻底曝光,到时候不仅钱拿不到,还要面临法律的处罚。 另一边,郑大哥听到苏女士报警,也吓得不轻,他原本只是想讨个说法,根本没想过要把事情闹到警察那里。正是出于这样的心理,当民警赶到酒店,敲响房间门并询问谁是报警人时,两人都选择了沉默,谁也不肯承认自己报了警。 民警从两人紧张的神情和房间里尴尬的氛围中,察觉到了不对劲,随即对两人展开询问。面对民警的反复盘问和法律政策的宣讲,郑大哥和苏女士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如实交代了两人通过网络约定交易,因加价问题发生纠纷,苏女士冲动报警后又害怕被处罚而不敢承认的全部经过。 事情调查清楚后,处理结果也很快出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郑大哥和苏女士的行为已构成卖淫嫖娼,警方依法对两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而郑大哥此前准备支付的1000元,经过调查核实,被认定为嫖资,依法予以收缴。原本以为只是一场简单的“价格纠纷”,最终却让两人都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这起荒唐的案件被曝光后,很快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有网友调侃道:“这操作真是让人看不懂,报警的时候没想过自己也违法吗?典型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还有网友表示:“不管是临时加价还是约定交易,卖淫嫖娼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两人真是既荒唐又愚蠢,希望能给其他人提个醒。” 也有网友留言:“外貌从来都不是出尔反尔的理由,既然达成了约定就要遵守,更重要的是,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其实类似的因交易纠纷引发的闹剧并不少见,此前就有过因价格谈崩、服务不满意等问题引发的报警案例,最终的结果都是双方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也提醒着所有人,这不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更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触碰这条红线,就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与其因为一时冲动和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不如坚守法律底线,遵守社会道德,才能避免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用户14xxx34
毫无职业道德
lpr3876 回复 12-23 12:11
以后这种现象是常态化,
狂奔的蜗牛 回复 12-28 15:00
没有报强奸就已经是手下留情了[微笑]
用户10xxx88
女方是坐地起价,你三十多岁的人了一千块钱就不少了,现在二十多岁才几百块。
军事天才周 回复 12-22 16:58
梁静茹给这种三十几岁老女人的勇气
用户33xxx58 回复 12-22 23:34
岁数越大,要价越高,20岁的啥也不懂可能几百块就搞定了[滑稽笑]
用户32xxx23
女的也是人才
佛山
大家听懂没有?准备转账给对方,人家都没有转账,就认为是嫖资,没收人家的钱,这已经是犯罪的执法
人间有道 回复 12-22 17:45
没付钱也没芉,就好像口头说要去偷钱,并没有实施
天秤座Beyond 回复 12-25 07:02
嫖资只要双方谈妥即可认定违法,违法性质不受是否支付影响。
憨汉
俩都不是做买卖的料,回家耕田吧[哭笑不得]
用户25xxx02 回复 12-24 18:05
男的是无辜的吧[滑稽笑]
有缘再见
杀敌一千自伤九百九十九
用户10xxx54 回复 12-22 15:12
杀敌两千自伤一千
用户14xxx61
这种渣女谁碰到谁倒霉,就像彩礼临时加价一样道理。
柏拉图
不是,俩人有行为,事后有付款,这能确定已完成mypc?
用户10xxx27 回复 12-23 08:52
不给钱就不算嫖[开怀大笑]
恒久远
两只小兔打架,请大灰狼来评理,结果是两小兔都被吃肉
美得不像话
1000元,还要求美男
张國
建議結為夫婦,立即圆房[大笑]
吃瓜群众
好了!男的还没脱裤子,嫖资就被没收,还被罚4500;女的背上卖淫女的名声,拘留5天。
原乡人 回复 12-23 16:17
仙人跳,套路
转眼半生
有个朋友想知道是哪个社交软件,他卸载好避免受不良诱惑
漂流者
最毒不过妇人心
随风而去
太丑了加钱没毛病,谁让你美颜?支持女的!
臻果粒
要我就理解不了郑大哥的做法,还花1000大洋,家里老婆免费不好吗
合作 共赢
一刀搞定
韩楚荣
对于女方违约行为,警方也应一并处理。
凡而不泛
意思是双方最开始达成合意时即可认定为pc,可是这种临时又反悔的情况还继续认定为pc?这一点感觉存疑啊[裂开]
用户10xxx74
这两个河南人挺搞笑的
用户10xxx93
谁报的警没有电话号码吗?
虚怀若谷
此女报假警应罪加一等!
瓜迪奥拉
最好判三年以上?
升斗小民
妓女还挑人家的外貌!财色双收!
哥哥乐 回复 12-22 16:59
会挑外貌的说明不是专职的,安全
炎坤
选了个光线充足的房间,哈哈😃
朱zhuzhuwy
编,继续编,有这么瓜的人吗
冰雪不雨
偷鸡不成蚀把米
用户10xxx43
不能随意加价的,都说好了就要遵守承诺,言而无信生意好不了,应该好好服务,尽心尽力服务好客户,不管客户是谁,都要让客户满意十分,因为顾客是上帝呀!
搬弄是非
继续编
路过
小编故事讲的不错,继续说下去。
雪域神鹰
继续编
向秋典
这两个都不是做生意的料![滑稽笑][滑稽笑]
新昵称
瞎编乱造是AI垃圾文
乘风踏浪
人才都是这都报警坑自己
秦岭
这个没有事实认定!卖淫嫖娼不成立。
何人状告本官
非常不专业
生死由命
这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看完我心里五味杂陈。多个对方想不通,第一,女的做这方面不是只认钱的吗?什么时候还要看人好不好看,帅不帅,年轻不年轻了吗?第二,报警后知道是违法,为什么还一直在那里等警察来盘问自己。第三,谁报的警不是一看手机就知道的吗?还两个都不承认,还要调查?第四,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两人没有发生性行为,钱也应该没有交付,为什么就已经够成卖淫嫖娼了?谁出来解释一下卖淫嫖娼是怎么解释的?
孙权
一千元这么多,四十来岁的才三十元,三十顶多一百五,这男的有钱该罚
用户15xxx30
未遂
用户10xxx66
只能定位嫖娼未遂
不知何时
人才
阿海
二百五中的二百五[哭着笑]
wonderful
20几岁才150块。你1000块是恒大仙女团吗?
风云
没有实质交易,还在讨价还价中,还不赶紧走人
用户10xxx66
自投罗网
用户16xxx04
郑大哥你撒泡尿照照自己要是不帅加点价也应该
用户10xxx13
自投罗网
用户13xxx81
真的假的,还有这种操作?编故事吧?
我吃柠檬
不偷不抢,凭本事挣钱,外人无话可说,但得有职业道德,好比人家上巴士,谈好价钱,要上车临时加价,不地道会被人骂哈[墨镜]
真扎心
完全没有契约精神!
易想朔
编的而已
用户10xxx34
直接走人,马路上再打电话说搞错了
巴倒烫
这也是嫖娼?应该是准备嫖娼罪,不知道有没有在罪名
大山
每人罚5000元[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0xxx25
连嫖客都要看外貌,你一个卖肉的也讲究这些有点不地道了
浪子
色字头上一把刀
用户30xxx32
几个人商量要赌博,可是还没开局,因为争执不赌了,这个也算赌博判刑?
用户95xxx85
这女的智商不高。也只能干这行了
漫步人生
男人吃亏,男人太难了
白杨树
谁报的警难道听不出来男女声音吗?
珍惜当下
这个世上最冤的1000元了,摸也没摸到,而且还没转出去就被当嫖资没收了
用户14xxx46
服务还要看心情情绪
大宇
这女的没有一点职业道德
无可取代
自己30多了,还能卖1000已经很幸运了
用户10xxx16
这个版本被改了好多次了,一下又女老师,一下又是女公务员什么的
马泰波 回复 12-27 19:36
下次改女富豪
川老五จุ๊บ
不是说嫖娼不作行政处罚了嘛,只作罚款处理了嘛。
心中有座佛镇着魔
论见光死的重要性
用户12xxx60
不讲诚信,还当群众,结果舒服了!
塵夢如煙
大学生也就几百块钱
用户10xxx88
法律法规没有完成交易就不算勾不成犯法吗?
用户10xxx93
假的
ILNBA
1000块要这么贵啊[红脸笑]
用户16xxx77
一个鸡还看别人长相
恩哥
搞笑
无名杨
不行退钱,再吧房费出了就行。真不行,退钱+房费一人一半也认
一路顺风
花钱买个教训,也是给自己交了个学费吧!淫才😂😂😂
东风
金币啊,这么贵
努力☆
6 啊
用户17xxx86
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用户10xxx25
骗人的鬼话,你们会相信这个人写的吗?
用户11xxx29
这个女的按法规制度应该拘留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