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26岁的周荣鹤把62岁的蒋梅英搂在怀中强吻,无论蒋梅英费力挣扎,但都

风中感受的历史温暖 2025-12-27 07:50:32

1974年,26岁的周荣鹤把62岁的蒋梅英搂在怀中强吻,无论蒋梅英费力挣扎,但都无济于事,9年后,周荣鹤仍对她念念不忘,趁着深夜闯入了蒋梅英家中。 这件事要从两人的身份和当时的社会环境说起。蒋梅英是上海人,生于1913年,年轻时是颇有名气的美人,曾在电影公司做过临时演员,后来嫁人生子,过着普通的市民生活。到1974年,她已退休,住在上海市区一栋老弄堂的二层小楼里,平时喜欢养花、看书,邻里都觉得她气质安静、为人低调。周荣鹤当时是派出所的一名年轻民警,二十多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工作中见过蒋梅英几次,可能因为她的外貌和气质,产生了不该有的念头。 1974年的那次侵犯,发生在蒋梅英家门口附近。据后来蒋梅英向家人讲述,那天她买完菜回家,在弄堂口被周荣鹤拦住,对方突然伸手把她搂住强吻。她又惊又怒,用力推拒、挣扎,但周荣鹤比她力气大,周围又有人经过,她怕事情闹大影响名声,只能忍着尽快挣脱跑回家。 回家后她没立刻报警,一方面是怕被邻里议论,另一方面也担心对方是公职人员,报警未必有用。这种隐忍,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并不少见,尤其是对有一定社会阅历的女性来说,面对权力和身份的压迫,往往选择息事宁人。 周荣鹤做完那事,并没有收敛。九年过去,到了1983年,他已是派出所的副所长,手里有了更多权力。可他对蒋梅英的执念没有消退,反而因为当年未被追究,胆子更大。那段时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打听过蒋梅英的住址和生活规律,发现她独居,子女常不在身边,便动了再次接近的念头。 一个深夜,他酒后独自来到蒋梅英家门外,用配制的钥匙或直接推门进入屋内。蒋梅英惊醒后发现是他,又惊又怕,大声质问并呼救,但周荣鹤强行捂住她的嘴,继续实施侵害。这次蒋梅英没有再忍,事后立刻告诉了子女,并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很快就查明了周荣鹤的身份和作案过程。由于案发时间在1983年,正值全国“严打”期间,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特别是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处理严厉,加上蒋梅英提供了详细的经过和证人线索,周荣鹤很快被批捕。法院审理认为,周荣鹤在1974年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1983年的入室侵犯更是性质恶劣,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这个案子在当时引起不小的震动,原因有几个。一来,周荣鹤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而且两次作案横跨九年,显示出极大的侥幸心理和道德败坏;二来,蒋梅英作为年长女性,在第一次受害后选择沉默,反映出当时一些女性在面对权力胁迫时的无助与顾虑;三来,案件进入公众视野后,引发了关于执法者自律、女性维权渠道以及社会观念更新的讨论。人们意识到,权力如果缺乏监督,会放大个人的恶念,而受害者能否及时得到保护与正义,取决于制度的响应速度和全社会的态度。 从因果链条看,周荣鹤的第一次侵犯因蒋梅英的隐忍未被追究,让他误以为可以逃脱惩罚,这助长了他的执念和再犯的勇气;而九年后的再次作案,则因蒋梅英打破沉默、借助法律维权,才最终让他受到制裁。这中间的转折说明,受害者的勇气和制度的执行力缺一不可。如果第一次事发后,蒋梅英能立即报警并得到有效处理,周荣鹤很可能不会再有机会作恶;而正是因为延迟了九年,才让恶行延续并升级。 这个案子也折射出那个年代的一些现实:女性在面对侵害时,往往受制于“名声”“面子”和社会对权力者的畏惧,不敢第一时间发声;执法者若缺乏职业操守,更容易利用身份便利侵害普通群众。但它的结局同样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法律不会永远放过知法犯法的恶行,只要受害者敢于站出来,社会的支持与司法的介入就能形成遏制犯罪的闭环。 蒋梅英的遭遇和她最终的勇敢报案,让这个案例成为“严打”时期维护妇女权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它提醒我们,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而每个人的尊严,不论年龄与身份,都该被法律和道德牢牢护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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