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得好!”亲生父亲毒杀一双儿女,死刑判决捍卫人伦底线贵州遵义,一名...
婚姻胡蓉
2025-12-27 18:37:33
“判得好!”亲生父亲毒杀一双儿女,死刑判决捍卫人伦底线
贵州遵义,一名叫刘仲杰的父亲,因夫妻感情纠纷,竟哄骗自己10岁和7岁的两个孩子喝下剧毒农药“敌敌畏”,致二人死亡。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仲杰死刑。
作为一名律师,我见过太多悲剧,但此案之残忍,仍然让我出离愤怒。这份死刑判决,不仅是对两个无辜小生命的告慰,更是法律在人伦与兽行之间,划下的一道不可逾越的底线。
⚖️ 为什么必须死刑?法院判决说透三个“特别”
法院的判决书,字字千钧,清晰地阐述了为何必须适用极刑。这绝不是简单的“杀人偿命”,而是基于对犯罪情节最严厉的认定: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他不是一时冲动。他是 “哄骗” 。他利用了孩子对父亲毫无保留的信任,将毒药递到他们手中。这份信任,本是世间最纯粹的情感,却成了他实施犯罪最“有效”的工具。之后,他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走向死亡。整个过程冷静、残忍,毫无人性。
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两条鲜活、无辜的幼小生命,就这样在至亲之手下戛然而止。毁灭的不仅是一个家庭的现在,更是所有的未来。这种后果,无法用任何尺度衡量。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虎毒不食子”,父母本是孩子最后的庇护所。此案彻底践踏了人伦底线、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动摇了社会最基础的信任根基。如果对这种行为不处以极刑,将是对公序良俗和人类基本情感的致命冲击。
法院正是基于这三个“特别”,认定其 “罪行极其严重” ,必须依法严惩。死刑,是法律能给受害者和社会的最高级别的正义交代。
💔 比杀人更诛心的,是利用“信任”与“无力反抗”
这个案子最让人心碎的地方在于,它揭示了一种极端卑劣的犯罪模式:针对绝对弱势、绝对信任自己的至亲下手。
受害者是未成年人:10岁和7岁的孩子,在心智和体力上毫无反抗能力,对父亲的世界充满依赖。
施害者是负有最高监护责任的父亲:法律和伦理都赋予了他保护孩子的最高义务,他却将屠刀挥向了自己的义务。
这种身份与行为的极端反差,使得罪行格外不可饶恕。他杀死的不仅是孩子,更是“父亲”这个身份本身所代表的全部意义。
🛡️ 判决的深远意义:斩断“家务事”的幻想,守护最弱小的生命
这个死刑判决,具有超越个案的标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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