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分子黄之锋估计肠子都要悔青了,之前判的牢还没有坐完,新的指控又来了,香港国安局这次指控的罪名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这可是重罪,一旦定罪,最高将面临终身监禁。 很多人以为他早就能“出来选”,结果算盘刚打完,国安法第20条、第22条就亮刀——勾结外国势力、串谋颠覆国家政权,两条都是顶格刑,最高无期,而且不得假释。更狠的是,检方这次把证据链做成了“时间轴”: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他跑了多少趟“洋庙会”、收了多少笔“捐助”、发了多少条“制裁中国”的推文,一笔一笔全钉死,光银行流水就打出187页。 说白了,这不是“加刑”,是“盖棺”:先把刑期钉住,再叠加国安罪,数罪并罚,基本等于把牢底坐穿。更关键的是,这回办案节奏快得惊人没给外部势力一点“捞人”窗口;同时,警方首次引用《实施细则》第43条,冻结了他和家人名下资产,连他爸妈那套沙田豪宅都贴上封条,彻底断掉“坐牢发工资”的念想。 说到底,黄之锋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国安法三年半,已有287人落案,其中78%已定罪,平均刑期6.8年;他若再被判无期,等于给所有“国际线”敲警钟:想拿境外钱、打境内旗,就得预备把一辈子押上。香港法庭接下来三个月内开审,留给外部“声援”的时间,比航班延误还短。

昨天
这厮是越南裔
麻辣美眉
不能让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