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女子在酒店里休息,一陌生男子突然刷卡进入,女子问他是谁?男子称,我不知道啊,可能进错了,随机转身离开。一个晚上连续有3次这样的遭遇,女子吓坏了,她花了500元订购的这家酒店,没想到这么没安全感,她联系前台,可前台只是道歉,并说系统故障。女子要求退一赔三,但酒店方不认可。 李女士和男朋友打算到山东青岛游玩,于是在出发前几天她就在网上预定了一家酒店,打算入住两晚,两个晚上的费用是500元。 12月25号那天晚上,当李女士和男友推着重重的行李箱到达该酒店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 因为旅途中舟车劳碌,两人是又累又困,简单洗漱完毕后,李女士和男友就睡下休息了。 26号那天休息足的两人彻底畅玩了一天,一直到晚上8点左右才回到酒店。 晚上9点40分左右,正当李女士睡得迷迷糊糊之际,她突然听到房门响动。 李女士赶紧叫醒男友,看看是怎么回事,当他们打开卧室灯的时候,往门口一看,差点没把李女士吓晕。 门口竟然站着一个高大的陌生男子,他手里拿着房卡。 李女士的男友质问他,你谁啊,你想干嘛? 男子看了看四周说道,我不知道啊,可能搞错了吧。男子说完灰溜溜地离开了。 李女士后怕不已,不知道这男的是怎么能拿卡打开的门,房门卡明明在他们手里,是系统出错了,还是前台给他的卡。 想到这,李女士赶紧给前台打电话,前台听完不停道歉,并说道,可能是系统出错了。 虽然前台这么说,但是那天晚上,有了心里阴影的李女士是彻底不敢睡了,她怕什么时候又来个男的。 想到这,她缩在被子里,眯着眼,不敢进入深度睡眠。 果不出所料,不久后,还真的又有陌生人来刷卡开门。 晚上23点41分,走有一名陌生男子刷卡冲到李女士他们房间。 李女士男友也很气,怕了那个陌生人,他也是一脸懵,之后灰溜溜离开了。 李女士再次打电话给前台,他们说是系统出错了,并诚恳地跟李女士道歉。 那一个晚上,李女士和她男友彻夜未眠,本想27号去新的旅游景点继续玩,但因为前一晚没休息好,第二天起不来了。 晚上不敢睡,只能白天补眠,谁料27号早上10点钟当两人睡得正香,房门再次被陌生人刷卡推开,好好的觉再次被打扰,李女士和男友郁闷不已。 两天的旅游计划也因为这个遭遇全部被打乱,这一次真不是一次愉快的旅游。 李女士三次向酒店反应,可他们除了道歉,并把责任推脱给系统,并没有其他任何表示。 后来经过多次沟通,酒店负责人提出了“免除两晚房费”的补偿方案。 但是,李女士没法接受这个结果,自己的旅游计划被打乱了,而且一晚上没休息好,就简简单单的几句道歉,退两晚房费就了事了,这太敷衍了。 这分明是酒店系统漏洞和管理失职导致的安全问题,李女士要求退一赔三,但李女士和相关工作人员聊了4个钟都没谈妥。 最终,李女士打12315投诉。 经过相关平台介入后,事情最终得到解决,双方私下已经谈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本案中,李女士支付500元订购酒店两晚住宿服务,与酒店形成消费关系,依法享有安全保障权。 酒店作为经营者,负有保障住客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 酒店前台说系统漏洞,导致李女士入住期间,陌生男子3次刷卡进入房间,使李女士遭受惊吓、彻夜未眠,旅游计划也被打乱, 酒店很明显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已违反该法条规定,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本案中,酒店若明知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告知消费者,或未及时整改仍对外提供服务,可能构成欺诈,李女士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即退还500元房费并赔偿1500元)。 即便酒店不构成欺诈,但是3次出现相关安全问题,他们却只是以“系统故障”推诿,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酒店的服务存在严重瑕疵。 考虑到李女士遭受的精神困扰和行程损失,她退一赔三的诉求具有合理性。 对此,大家怎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