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株连九族的刑法还是有一点积极的意义。像徐湖平这种老家伙,都82了,目前的法律制裁也没啥用了。老子是院长,儿开拍卖行。徐湖平当院长期间,1259件文物不知所踪,估计还会有相当数量的国宝被掉包了,爷俩堪称21世纪的江洋大盗。 咱先别急着喷古代刑法残酷,单说它针对家族式犯罪的震慑力,放在今天看还真有点戳中痛点的意思。古代社会以家族为本位,很多大案要案都是全家上下联手操作,株连九族的规矩一立,甭管你是主犯还是从犯,是台前动手还是幕后撑腰,只要沾了边就跑不了。这种连坐制度虽然血腥不人道,绝对不符合现代文明,但确实能从根源上瓦解家族共犯的利益链条,让那些想靠着亲属关系钻空子的人,先掂量掂量后果——这一点,恰恰戳中了徐湖平父子案的核心症结。 可看看徐湖平父子这波操作,简直是把家族式利益输送玩到了极致。老子坐在南京博物院院长的位置上,手里攥着国宝的生杀大权,儿子徐湘江偏偏就在上海开起了拍卖公司,甚至还持有与南博关联的拍卖机构股权。 更巧的是,徐湖平同时还兼任江苏省文物总店的法定代表人,一边管着国家文物的入库保管,一边握着文物处置的审批权,左手倒右手的通道早就铺好了。 1997年,他亲笔签下“剔除品”三个字,把1259件书画从南博调拨到自己主管的文物总店,其中就包括明代仇英的《江南春》这样的国宝级文物。按常规流程,每件文物鉴定得三位专家背对背审核,可这批文物两天就完成“筛选”,不少二级文物被仓促定为“伪作”,连完整影像档案都没留。 这哪里是“剔除次品”,分明是有预谋的巧取豪夺。他先指使专家把真品鉴定为赝品,再以“处置不合格藏品”的名义低价划拨,最后让儿子以“顾客”身份接手——仇英的《江南春》1997年被调拨,2001年就以6800元的白菜价流出,24年后竟在北京拍卖会上标出8800万元的天价。 更讽刺的是,这幅画早在1961年就被文化部专家组鉴定为一级文物,仅凭引首的明代书法真迹就价值连城。徐湘江拿到文物后,通过自己的拍卖公司包装成“民间旧藏”,十年间就拍卖了87件来自博物馆的文物,总成交额高达2亿元。 这种“鉴定造假—低价划拨—高价转卖”的闭环,把公权力变成了自家的提款机。 有人觉得徐湖平都82岁了,就算查实罪行也难逃轻罚,这其实是对法律的误解。我国刑法明确规定,75岁以上老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并非免责,若犯贪污、走私文物等重罪,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依然能判处无期徒刑。 徐湖平的行为已造成国有文物重大流失,仅《江南春》一件就涉案金额近亿元,还涉嫌走私文物、利益输送等多项罪名,一旦查实,即便年事已高,也必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更让人欣慰的是,2025年12月,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调查组已进驻南博,徐湖平及家人被带走调查,失踪的《江南春》也已被追回封存。 这时候再回头看古代株连九族的“积极意义”,本质是对权力失控的无奈应对。现代社会不需要这种残酷刑罚,但必须筑牢制度防线——当博物馆负责人既管鉴定又管处置,亲属还涉足文物交易,权力缺乏制衡就必然滋生腐败。 徐湖平案不是个例,42名南博退休员工早在2008年就联名举报,相关材料曾登上新华社内参,却因背后势力干预不了了之。这提醒我们,文物保护不仅要靠法律严惩,更要堵住监管漏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让捐赠者的信任落空,不让国宝沦为少数人的私产。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