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贵州一男子为被群殴的妻子出头,结果却被认定为“互殴”,连他一起罚了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01-01 15:10:01

“正当防卫!”贵州一男子为被群殴的妻子出头,结果却被认定为“互殴”,连他一起罚了。男子不服,认为自己救老婆没错后,直接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反转大快人心! 如果法律要求一个人眼睁睁看着妻子被围殴而不能还手,那这到底是守护正义还是纵容暴徒?贵州贵阳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曾经硬生生地把一位试图从拳脚风暴中救出妻子的丈夫,钉在了“互殴”的耻辱柱上。 7天的行政拘留、300元的罚款,对于当事人颜某来说,伤害性也许不大,但侮辱性极强。这不仅仅是一张罚单,更像是在质问每一个有血性的普通人:当至亲遭难,你究竟是该出手,还是该做一个理性的看客? 这并非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街头约架,而是一次力量悬殊的单方面霸凌。监控视频里的那一幕令人窒息:凌晨的烧烤摊烟火缭绕,原本应该充满松弛感,却因为几句醉酒后的恶语瞬间充满了戾气。颜某那一脚“飞踹”,成了后续争议的暴风眼。 当时他的视线里,只有正在被多人围攻的妻子姚某,耳边全是撕心裂肺的哭喊。在这个危急关头,普通人的脑回路里根本装不下冷静的法律条文,也不可能去计算挥拳的角度和力度。 作为丈夫,冲上去是一个男人最本能的生理反应,那种恐惧和愤怒交织的肾上腺素飙升,让他没有第二种选择。但在后续的警方认定中,这拼命的保护举动,被冰冷的流程定性成了“你动了手,就是互殴”。 把时间拨回到冲突爆发的几分钟前,祸端仅仅起于一句毫无素质的“你长得真丑”。妻子姚某的闺蜜苏某,不过离席去了趟洗手间。待她归来,竟无端遭受隔壁桌胡某的言语羞辱,这突如其来的冒犯,着实令人惊愕。 那裹挟着酒气的挑衅模样,宛如炽热明火,刹那间点燃了姚某心底护短的满腔怒火。这怒火如燎原之势,蓄势待发,即将喷薄而出。本来只是市井间常见的口角,对方那个叫古某的女子抬手就要扇巴掌,姚某为了不挨打,本能地薅住对方头发将其放倒。 也就是这个自卫的动作,彻底捅了马蜂窝。对面桌的三男五女借着酒劲,像是一群失去理智的野兽一拥而上。几个人围着一个女人打,拳头如雨点般落下,这种场景放在任何文明社会都是触目惊心的。 警方的初步处理却像一盆冷水,浇凉了人心。在笔录和监控面前,执法者似乎陷入了一种机械化的“各打五十大板”的怪圈。妻子挨打报警,结果丈夫去救人却要进班房?颜某想不通,姚某更是满腹委屈。 明明是受害者,明明是被动反击,怎么就和施暴者沦为一谈?他不服行政复议维持的原判,一纸诉状将这种死板的逻辑告上了法庭。在他看来,这已经不是几百块钱的事,而是在为所有“试图做好人”的勇气讨一个说法。如果反抗即违法,那以后谁还敢对不公说是? 法庭上的较量,实际上是机械执法与法治精神的博弈。法官并没有被谁先动手、谁后动手的表象迷惑,而是像做手术一样剖析了监控视频的一帧一画。 法官的目光穿透了那些看似“暴力”的动作,看到了背后的紧迫性:面对一群人的围殴,颜某的介入是以制止违法侵害为目的,那一脚飞踹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将极端情境下的应激反应,苛责为所谓“理性互殴”,实乃对法治精神的曲解。如此评判,无疑是法治之殇,令人扼腕叹息。 从一审法院撤销警方的荒唐处罚,判定颜某属于正当防卫,到警方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再次敲下法槌维持原判,这两份判决书的分量沉甸甸的。它不仅洗刷了颜某的冤屈,更是在告诉公众:法律绝不会向不法让步。所谓的正当防卫,不能总是要求受害者要在被打得半死不活时才能开启“防御模式”,也不能要求救人心切的亲人在危急时刻还能保持特种兵般的精准克制。 这起案件的反转,与其说是一次法律的胜利,不如说是一次常识的回归。它让我们看到,司法并非总是高高在上的冰冷机器,它也能感知普通人的温度。 那个在烧烤摊飞踹护妻的背影,不再是破坏治安的“暴徒”,而是一个尽责的丈夫。这场官司打赢了,赢回来的不只是几百元罚款和那7天的自由,更是所有人内心那份还没凉透的安全感,当灾难降临时,我们可以不再畏首畏尾地去保护我们爱的人。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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