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说贪官和奸商是破坏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他认为,贪官与奸商的存在,不仅会直接

大草原自由放牛羊 2026-01-02 16:59:21

我朋友说贪官和奸商是破坏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他认为,贪官与奸商的存在,不仅会直接损害公共利益和群众权益,更会从根本上侵蚀社会的公平正义与信任基础,是破坏社会稳定的两大关键隐患: 1. 贪官的危害: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会导致公共资源分配不公、政策执行变形。小到民生项目缩水、惠民资金被截留,大到权力寻租、形成利益集团,最终会让群众对政府和社会治理失去信心,积累社会矛盾。 2. 奸商的危害:为了追求暴利而不择手段,比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破坏生态环境、压榨劳动者权益、操纵市场价格等。这些行为不仅会直接损害消费者和从业者的切身利益,还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正常的商业伦理,引发社会对市场环境的不满。 更值得警惕的是,贪官与奸商往往会形成利益共同体——奸商通过行贿获取特权和垄断地位,贪官通过权力变现满足私欲。这种“权钱交易”的共生关系,会进一步放大对社会的破坏作用,加剧贫富差距,破坏社会公平,最终动摇社会稳定的根基。 下面给大家举3个例子,看完大家就知道贪官和奸商危害大不大了。 四川射洪张朝平案(2024年):任农业农村局局长时,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当“摇钱树”,伙同下属为商人定制招标方案、透露标底,收受贿赂400余万元,导致项目质量缩水,浪费财政资金 。 哈尔滨供热集团张贵明案(2025年):任董事长期间,为煤商闫玲量身定制采购规则,让其预付款80%、不验煤不称重;闫玲累计行贿8505万元,长期掺石掺矸石供货,导致供暖质量下降,损害群众利益。 丹东宋氏兄弟涉黑案(2025年):长期垄断东港海陆市场,涉故意杀人、强迫交易等;丹东原副市长刘胜军等多名官员收受贿赂,帮助承揽工程、返还土地出让金,致其公司垄断当地1/4市政项目,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 目前朝鲜,新加坡,越南对贪官处罚比较严,据说只要贪到几十万即可死刑,比如越南,2015年《刑法》明确:受贿/贪污超1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30万元)且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50亿越南盾以上损失,可处死刑。我国法律标准:贪污/受贿30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至死刑;但是死刑仅适用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致国家和人民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有网友称,假设一下,不论贪污多少,然后和政审一样,三代五服都不得从政从商,会不会好很多。贪二百万及以上者死刑。因为违法成本太低,起不到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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