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刘宜昕
11月27日,记者从被拐儿童家长“雷公”雷武泽处获悉,人贩子王浩文拐卖儿童案,将于11月28日上午在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今年6月12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浩文“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拐卖1至6岁的幼儿多达11人,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累计前罪,王浩文被认定2001年至2014年间共计拐卖14名儿童。
被拐儿童家长索赔6元,希望王浩文能有最后的良知
被拐儿童家长“雷公”雷武泽告诉大象新闻记者,他期望王浩文能在二审中展现最后的良知,坦诚承认拐卖14名儿童的事实,并希望维持原判,即判处死刑。“他让这些家庭承受了这么多年的痛苦,只有他认罪受罚,我们这些被拐家庭的心灵才能得到一丝安宁。”
雷武泽表示,他将在二审中向王浩文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寻亲交通费、误工费、精神伤害费等,每项各1元,共6元。雷武泽强调:“我花费的钱财不计其数,23年来,70%的时间和青春用在了寻找孩子的路上,这6元只是象征性的。”
雷武泽还向记者透露,根据志愿者王论和他的分析,目前已有超过50起儿童被拐案件与王浩文有关。他希望王浩文能在法庭上主动交代其他相关案件,帮助更多家庭早日团圆。“王论的推测分析,目前得到验证的至少有十来个小孩。”
王论告诉大象新闻记者,他从去年(2023年)12月1日看了解清帅认亲的直播后,感到十分感动,于是便开始关注被拐儿童的案件。
志愿者:平均10天作案一起,被疑曾拐卖自己外甥
“我把王浩文所有的案子都按时间排成序列,就查他在时间、空间上有没有可能作案。”根据总结分析大量的资料,以及王浩文作案的踪迹,王论指出,王浩文在作案期间平均约10天就会拐卖一名儿童,而且专挑3至5岁的男孩,在城镇的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地点作案。
(志愿者王论)
王论分析,王浩文作案频繁,且高度依赖铁路,作案城市的选择主要集中在重庆到广州的列车站点沿线。1997年以前,王浩文主要将儿童拐卖到揭阳,1997年之后则转向汕头。王论表示,分析这50多名被拐儿童要认定是王浩文拐卖的会有一定的难度,“因为要完善证据链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有些家长也没有着力推动此事。”
王论还透露,王浩文至少有4名作案同伙,包括他的妻子、妹妹、同乡及一名他声称在买菜时认识的人,“这些人均已被判刑,最长刑期在10年以上。”
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王浩文还可能涉嫌拐卖了自己的亲外甥。“可能王浩文不知道这是他的外甥,无意中把他的外甥给拐卖掉了。”王论表示,王浩文表妹的孩子被拐34年至今仍未找到,而王浩文在得知此事后,竟称“拐都拐了,就不要去找了。”这也更加深了表妹对他拐卖自己儿子的怀疑。
王论还提到了,他分析发现王浩文在某一个城市又涉嫌作案近10起,“这是以前没有人发现的,根据分析有60%以上几率是王浩文作案。”
“王浩文十分狡猾,不太可能在明天的庭审中当庭认罪。”王论表示,王浩文虽然是高中毕业,但文化程度在人贩子中较为罕见。尽管如此,王论仍认为明天二审维持原判、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很大,“希望王浩文最后能有点良心,坦白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