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痛批马伊琍汪涵等明星,违法代言虚假广告成了骗子的帮凶?

南方的宝宝 2021-05-23 16:17:37

明星代言翻车,在今天的娱乐圈,已经不是什么新闻。

最新的案例是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品牌涉嫌诈骗,涉案金额达7个亿。

在“虚假宣传、套路加盟”的诈骗被官方曝光后,马伊琍不得不出来道歉了。

其工作室在声明中写道:

近日,我方工作人员接到上海经侦总队通知,告知我方演员马伊琍女士代言品牌因涉及违法犯罪,正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我方于第一时间向该品牌提出解约通知,并积极配合经侦工作,提供线索及信息。

而她本人也亲自发文道歉:

“非常抱歉,作为该品牌之前的代言人,我再次向各位加盟商受害者道歉。目前我们正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我与工作人员也更要自省自纠,在今后相关工作中必须更为严谨,合作前细致核查,合作中积极监督。”

这似乎是近年来明星代言翻车的道歉通用模板:十分抱歉;已经解约;以后注意核查。

“十分抱歉”代表态度,展现出马伊琍对被骗网友的同情;同时表示会尽力配合官方调查,也让消费者存有侥幸心理。

“已经解约”则是及时止损,撇清关系,后续问题与我老马无关,把自己摘干净了。

“以后注意”则是为了挽回形象,表示今后赚钱将严格审查,增加自身公信力,但还是会与其他品牌合作。

网友们对于马伊琍这个“诚恳”的道歉并不买账,官方也下场对此恶劣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央视和人民日报对明星代言翻车后的道歉毫不客气地提出批评:

明星代言须守住底线,不能成了诈骗“帮凶”;对那些不爱惜自己羽毛,不惜以恶劣社会影响为代价谋取利益的明星,社会不能一忍再忍,应探索出台措施追究其连带责任,让其“凉凉”!

随后,新华社再次发表题为《明星代言翻了车就道歉解约,然后呢?》的评论员文章。

文章直接点名了马伊琍、汪涵等明星代言翻车事件,调侃他们:代言时冲在前头,出事后躲在最后。

文章也明确指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仅有违社会公德,更涉嫌触犯相关法律。

一句话,“一句道歉”难以承载被频频辜负的信任,应该追究其代言“翻车”后果的责任。

那么为什么官方说,不能纵容明星不承担责任的后果呢?

概因为明星背后大多数有一个团队,合作前对代言品牌背景,工商处罚相关信息,涉诉情况等进行调查难度并不大。

而明星在代言翻车后,以“不清楚”“不了解”来推脱逃避责任,不清楚来逃避责任,显然说不过去。

以马伊琍为例。

她自去年10月开始与“茶芝兰”合作,不久便有媒体曝光了该品牌雇人排队充场,制造生意好假象,吸引加盟商的现象。

更让人气愤的是,早在今年2月开始,“茶芝兰”便因故意制造续交交易,陆续被官方罚了100多万。

当时的骗术就已经露出马脚,而马伊琍作为代言明星,对此却安之若素,依然安心地拿钱办事,致使被骗的网友们也越来越多。

而等到“接到官方通知”时,才出来发个道歉声明,撇个干净利落。也怪不得网友质疑:“一个道歉就够了么?”

正是她的明星效应,才促使了众多粉丝和消费者入坑。

有采访数据显示,一大部分受害者是奔着马伊琍的名气去的,觉得既然是马伊琍代言的,所以就放心的加盟店铺。

但现实是,即便马伊琍在事后道了歉,她该赚的钱已经入了口袋。

而不少受害者半辈子的积蓄,却在短短时间内被卷走得连渣渣都不剩。

况且明星有没有“尽自己的力量”,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妥善解决”?也不得而知了。

但很显然,若能“妥善解决”得好,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受害者在网上持续地控诉了。

更多的网友认为明星须对自己的代言真实性负责,新华社文章最后,专家也提出了两条建议:

一是要求明星举证证明自己履行了注意义务。

二是利用行业协会、行业规范和市场本身发挥作用,倒逼明星更加审慎地对待自己的代言行为。

一句话,明星代言产品,不能只收钱,应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出了事,也不能以一则“标准”的道歉了事,应该追究其责任。你们认为呢?

(你好,我是南方的宝宝,欢迎点赞关注,和你一起长知识)

10 阅读:3797
评论列表
  • 2021-05-27 13:52

    公司、电视台、代言明星构成一个完整的欺诈团伙,三者缺一这违法诈骗事件都不会发生,从法律上讲都应该追责、判刑!

  • 老杜 32
    2021-05-27 09:15

    谁代言谁负责,

  • 2021-05-24 13:45

    骗子不犯法!为骗子代言

  • 2021-05-27 12:45

    消费者上当受骗的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这些明显代言误导的!!

  • 2021-05-27 21:24

    应与骗子同罪!

  • 渔人 12
    2021-05-27 12:32

    怎么不抓起来呢

  • 2021-05-24 12:39

    把题目上的?号去掉……

  • 齊軍 10
    2021-05-28 12:34

    明星做广告公众被骗,这种明星应与骗子同罪!

  • 2021-05-27 10:19

    不能叫这完意代言,光知道挣钱,不管质量

  • 2021-05-27 08:50

    文章直接点名了马伊琍、汪涵等明星?他们不是离了吗?马愿意和谁就和谁,文章是有些过分了[点赞]

  • 2021-05-27 20:55

    老夫从来就不买神马明星代言的任何产品

  • 2021-05-27 20:06

    骗子

  • 2021-05-28 13:06

    明星代言与诈骗分子合伙,必须同罪严惩。

  • 2021-05-28 16:12

    这些代言的明星就应该以诈骗犯论处

  • 2021-05-28 11:58

    这些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吗?产品的质量监督为什么会缺失!

  • 2021-05-28 16:01

    虚伪的道歉,真虚伪

  • 2021-05-29 15:40

    痛批不如巨额罚款甚至坐牢更实在,效果也更佳!

  • 2021-05-24 07:00

    肥红是力挺汪涵的,还是其偶像呢[得瑟]

  • 2021-05-28 09:12

    参与作案,是犯罪团伙成员,分工协作。

  • 2021-05-28 12:04

    代言的人固然有责,难道这些后来上当受伤的人自己没有责任吗,自己没有一个判断力吗?做事非要去冲着什么明星去,就像什么网红直播带货什么的一样,你买个东西还要费这么大劲把自己弄的像傻子一样要去跟他们直播

  • 2021-05-29 09:12

    这些人就是坑蒙拐骗、丧尽天良的黑心商人的同谋、帮凶!

  • 2021-05-27 12:43

    让你们再追星[得瑟]

  • 2021-05-28 11:11

    有些明星,为了钱,什么都做,有关部门必须出手严惩,明星广告,受害人是是百姓。有关部门应下决心的时候,查到的明星及企业,必须要让他们倾家荡产,也就不会存在造假企业,明星也不会为了钱去代言了。

  • 2021-05-28 09:44

    “更要自省自纠,在今后相关工作中必须更为严谨。",加个更字,表明以前一直严谨?这次代言就不严谨。

  • 2021-05-28 14:00

    媒体平台才是主责!

  • 2021-05-28 18:47

    痛批,有多痛

  • 2021-05-27 17:19

    不对吧,他们只是标而已.

  • 2021-05-28 11:21

    出事后所有的代言费都应该上交国家做公益事业!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看还有谁的团队只收钱不负责的!

  • 2021-05-28 12:27

    一身铜臭,祸国殃民。

  • 2021-05-28 14:16

    帮凶

  • 2021-05-28 12:54

    揪出蚁力神的代言人赵本山,害了多少农民伯伯

  • 2021-05-28 15:01

    一群无德无行无良无心的渣货,表面光鲜亮丽,实质腐臭肮脏。

  • 2021-05-28 12:26

    明星带头,电视网络起到宣传和推广,所以要一起负责任[得瑟]

  • 2021-05-29 11:47

    痛批有用吗?应追责!

  • 2021-05-28 13:53

    骗你怎么样 现在快手直播卖假货 快手客服都帮忙窜改退货退款申请人的要求 不出现假货 只是改成你不喜欢 所以退货

  • 2021-05-29 09:50

    应该追究责任

  • 2021-05-28 15:07

    赚到钱就落袋,群众损失难道丕用倍[鼓掌]

南方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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