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V恶意诽谤医生被判刑#【网络诽谤代价升级:大V持续诽谤医生从民事侵权到

南方都市报 2026-01-07 21:53:47

#网络大V恶意诽谤医生被判刑#【网络诽谤代价升级:大V持续诽谤医生 从民事侵权到刑事判刑】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刑事自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微博账号)因在信息网络上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被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本案由一起已生效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发展而来,其审理结果进一步界定了网络言论的法律边界。根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5)粤0104刑初263号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脉络,本案始于数年前的网络言论纠纷。据自诉人李剑华诉称,自2021年7月起,被告人陈某,作为微博粉丝超过200万的大V,超过两年时间,持续发布上千条微博诽谤自诉人。2021年11月,李剑华就此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经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认定李剑华的医师资格及学历真实有效,陈某的相关言论构成以诽谤方式侵犯名誉权,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李剑华称,在该案一、二审期间以及二审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停止其侵权行为。2021年7月起,陈某发布了几千条微博诽谤自诉人,仅2023年1月至4月26日期间,就发布了772条微博诽谤自诉人。其中,2023年7月23日,其诽谤自诉人的微博浏览量达到52.7万次。2024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陈某就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再审申请,经过审查,一、二审法院认定陈某侵害李剑华名誉权和肖像权,并结合全案证据,判决陈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并无不当,驳回陈某的再审申请。经过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7月4日至2022年1月9日期间,陈某通过微博账号“我是佩儿”、百度账号“我是佩儿”等账号,持续发布自诉人李剑华无证行医、学历造假的言论。法院指出,在民事案件二审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陈某未履行生效民事判决对其确定的义务,在明知司法鉴定结果的情况下,于2023年7月23日使用其微博账号,发布“李剑华伪造毕业证以及毕业照”的内容,并附上相关视频。该条微博的阅读量达29.04万次,视频浏览量达52.7万次。2023年7月31日10时41分,被告人陈某使用同一微博账号,发布“……李剑华学历存疑”等内容,该微博被转发次数达3038次。网络诽谤代价升级:大V持续诽谤医生 从民事侵权到刑事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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