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凌晨,日本外务省就中方禁止向其出口军民两用物项召见中国驻日公使提出“强烈抗议”,要求撤回措施。这一抗议毫无法理与道义支撑,中方的出口管制是对日本近期挑衅的正当回应,日方理应反思自身过错,而非倒打一耙。 日方抗议根本不成立,核心原因有三: 其一,中方措施具备坚实法律与国际义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规,管控军民两用物项出口是各国普遍做法,符合国际防扩散准则,日方所谓“与国际惯例存在差异”的指责,是对国际规则的无视。 其二,反制责任全在日方。日本近期发表涉台错误言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和中日政治文件精神,同时加速强军扩武,架空和平宪法。中方通过管制传递明确信号,触碰中国核心利益红线,必付相应代价。 其三,措施精准聚焦军事用途,未影响民用贸易。禁令仅针对日本军事相关用途,民用领域不受波及。日本反应激烈,源于其军工产业依赖中国稀土等战略资源,这恰恰印证其中方物资用于军事扩张的图谋。 日方想政治挑衅中国又谋取经济利益的企图不可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