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中的利益。 封建社会的利益看得见的是土地收益,皇权控制起来比较容易。及至宋朝开始,可以稳藏收入的商业兴盛起来。至于商业收益,或明或暗谁能经营?这里面的经营权非权臣莫属。当明朝遇到天灾与国库空虚并行之际,皇帝想多收点商税。那帮文臣以“与民争利”反对,可是这“民”非真农民。这经商权利农夫能参与?别做梦了,农民能吃饱肚子都是理想,哪有资金做生意? 及至宋、明,皇家与权臣的收益有没有存在竞争关系?皇帝的国库收入在土地上比较明确,但是商品收益,可明可暗,实际收入掌握在官商阶层。经营者(非劳苦大众)隐藏收益就是必然选择。这下变了,权臣明面收入除了做官工资(包括封地),还有商品经营,当私营收入大于做官薪水,儒家那套理论成了表面文章。 汉代的《盐铁论》从成书到现在,有没有被删改过?那时都明确“铁”在国家竞争中的重要性。在历史记录中,对少数民族政权的优势“马”记录深刻。可惜对其劣势“铁”却集体失忆,是何原因?想一想吧!汉蒙竞争、汉满竞赛的历史,只需把“铁”与“火药”锁死,会是什么结局?走私“铁”与“火药”的利润有多高?不知道比正常经营高几倍?怪不得明末与后金竞争失利,主要原因是没有禁住铁器与火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