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和邱某是一对新婚夫妻,两人之间如胶似漆,恩恩爱爱。
这天杨某骑着摩托车载着邱某在回家途中正巧碰上了同村的另外两个小伙子李某和王某。
本就觊觎邱某年轻貌美的两个年轻小伙,殊不知竟然能够看到这样的“美景”。一阵阵夏风吹来,掀起了邱某的衣裙。本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却不曾想邱某竟然没有穿内裤。
邱某的私密部位就这样毫无征兆得展现在了李某和王某眼中。
“这就是你喜欢的女孩?如此不知检点?你的眼光呢?”李某毫不留情地调侃着王某。
其实邱某并不是故意不穿内裤就出门,可以说是事出有因,虽然这个原因有点难以启齿。
为缓解夏日的炎热,邱某被杨某拉着来到一处偏僻的水库中戏水,水中嬉戏过程中两人急不可耐地做了件羞人的事,过程中邱某物的内裤被水流冲走了。
殊不知正是这样毫无顾忌的浑话彻底激怒了杨某,成为李某和王某的催命符。
在杨某眼中,自己的新婚妻子万般都好,根本轮不到外人来说三道四。这两人的话触及了杨某的底线,杨某怒从心中起,毫不留情地冲上前去拦住李某和王某。
本以为只是同龄人间的打打闹闹,却不想杨某已经被冲动支配了头脑。他从摩托车后备箱中取出了一把刀,发了疯般向两人砍去。
杨某也不顾两人的求饶,直接将刀子捅进了王某的胸前。似乎还不解气,杨某捅了又拔,拔了又捅,王某最终死于杨某的刀下。
李某虽然没有直接被杀死,但也被严重砍伤,趴在地上无法动弹。
看着这一死一伤,杨某像是终于回过神来,拉着在一旁吓到不敢动弹的邱某一路逛奔离开了案发现场,并于当晚畏罪潜逃。
警察接到报案赶到案发现场,根据重伤的李某提供的信息连忙赶到杨某和邱某家中,然而却还是晚了一步。
由于当年技术的落后,杨某和邱某在外潜逃27年才最终伏法。
经过法庭审理,杨某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处死刑;而邱某虽然没有参与杀害王某的活动,但知情不举,包庇杨某地故意杀人行为,被判处包庇罪,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法律分析杨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这是毫无疑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某作为一名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做出了杀害王某、李某的行为,并且主观上具有杀死王某、李某的故意,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体、主观、客体、客观方面的四要件。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又可以将杨某故意杀人的行为归为激情杀人。我们不可否认,若是没有李某和王某的言语刺激,很可能根本不会出现这场悲剧。
杨某并没有长时间预谋犯罪,也没有事先确定犯罪目标,他的杀人是一种在短暂而强烈的激情推动下实施的一种冲动性犯罪行为。
这种激情杀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并不如有预谋的故意杀人的主观恶性大。虽然在司法实践中有激情杀人应酌情从宽处罚的先例,但法庭考虑到杨某潜逃在外多年以及此案件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力,最终判处了杨某死刑。
再来说说这邱某,就算当时被杨某杀人的行为吓蒙了,也应该在事后劝杨某自首或者是向警察坦白。然而她却选择了默不吭声,包庇纵容杨某。
邱某的行为构成包庇罪,并且是情节严重的包庇罪,因为她包庇的杨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邱某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邱某最终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大概是法庭看在邱某和杨某夫妻关系的份上,并且考虑到公序良俗,最终减轻了对她的处罚。
法庭的审判是公正无私的,搁置了27年的旧案终于对簿公堂,让受害者得到了应有的正义,让犯罪者得到了应有的刑罚。一个人不要妄想违反了法律而逃脱法律的惩罚。
此外也要告诫广大群众,要遵守公序良俗,夫妻间的恩爱事儿还是在家为好,在外有风险!
纸醉金迷
没图没真相谁知是真是假
用户12xxx84
5西安缺水,做首都西安用水量至少增加一倍以上,交通也不是很佳,海陆空,只有陆军和空军,最佳位置应该是南阳盆地,八卦城,真正汉城,海陆空有了,战略纵深也有了…人体早期偏碱性,16-25岁生儿子概率百分58左右,25-35生儿子概率只有百分47左右,平均几率,低温容易生女儿,有人测试30岁左右用低温16度以下百分83以上都是女儿 发表于:奇信退吧 分享至 大家多多宣传,救国救民,这个才是真实
qiongren
明天换成张某继续发
用户12xxx84
那个年代社会太动荡,男女比例失调,男多女少,抢女人比低等动物还恐怖,那当年想当大哥还不是为了担心别人抢他女人,地盘,乱得很,到处打架,成堆人感染肝炎,脾气暴躁,那个年代苦就是底层老百姓
大海
禁止所有女人对男同胞发起无理挑衅…………………[睡觉][睡觉][睡觉]
Will
编的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