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重申: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

半颗咖啡 2026-01-11 21:30:37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重申: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其对西沙群岛的主权。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还强调:“任何未经越南许可的外国在黄沙群岛(西沙群岛)的活动都是完全非法和无效的,越南坚决反对。” 这番表态听着斩钉截铁,却经不起历史和法律的推敲。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西沙群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被两千多年历史实践、国际条约和国际法准则反复印证的铁事实——越南自己早年的官方文件,就是最有力的反驳。 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明确西沙群岛属中国领土,仅仅十天后,时任越南总理范文同就签发外交照会,郑重表示“承认和赞成”这一声明,还承诺“彻底尊重”中国的领海主权 。 1956年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更是直接坦言,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西沙群岛早在宋朝时就属于中国 。这些白纸黑字的官方承诺,难道不是最直接的法律依据?现在突然翻脸不认账,所谓的“历史证据”又在哪里? 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早在东汉时期就有文献记载,杨孚在《异物志》中“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描述,指的就是包括西沙在内的南海岛礁 。到了明代,黄衷的《海语》明确将西沙群岛纳入记载,清代陈伦炯的《海国闻见录》更是清晰划分南海四大群岛,将其列为中国版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历代中国政府从未中断对西沙的管辖,从宋朝将其划归万州管辖,到明清水师定期巡视,再到近代面对法、日侵略时的坚决维权,形成了完整的主权传承链条 。 二战结束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正式收复被日本侵占的西沙群岛,派兵驻守、树碑立标,还于1948年公开发布标有南海断续线的官方地图,向世界宣示主权,这一系列行动完全符合国际法规定的领土取得程序 。 越南所谓的“国际法依据”,更是站不住脚。国际法明确规定,“历史性权利”是领土主权归属的核心依据之一,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承认,未明确规定的事项仍以一般国际法原则为准据 。 中国对西沙群岛的持续管辖和开发,早已形成稳固的历史性权利,这一点连法国、英国等国的文献都予以佐证——1921年法国总理白里安就承认,中国自1909年起就确立了对西沙的主权,1965年法国出版的《拉鲁斯国际地图》更是直接标注西沙属于中国 。 反观越南,在1974年以前,其历届政府从未对西沙主权提出过任何异议,教科书、官方地图都明确承认西沙属中国,这种事后反悔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国际法中的“禁止反言”原则,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 。 更讽刺的是,越南一边高喊“主权”,一边在南海搞双重标准。它非法占据中国南沙28个岛礁,大规模填海造地、修建军用设施,速度和规模远超周边国家,却对中国在自家领土上的合法活动指手画脚。 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逻辑,实在难以服众。背后的算盘其实很清楚:近年来越南试图在大国间左右逢源,一边向美国寻求军事支持,一边又不想彻底恶化中越经济关系,便想通过炒作领土议题刷存在感,谋取地缘政治利益。 可它忘了,领土主权不是讨价还价的筹码,更不是投机取巧的工具,违背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准则的主张,终究只会沦为国际社会的笑柄。 中国一直致力于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南海争议,2000年就与越南划定了北部湾海上界限,近年来也持续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用实际行动践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理念 。但协商的前提是相互尊重,而不是一方无视历史、单方面挑衅。 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早已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事实,中国在自己的领土上开展合法活动,无需任何国家“许可”。越南如果真的希望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就应该回到历史事实和国际法轨道上来,停止发表错误言论,停止非法侵权行为,而不是抱着投机心理搬弄是非。 一个国家的信誉,建立在对历史和承诺的坚守之上。越南推翻自己早年的官方声明,编造所谓“历史证据”,不仅损害了自身的国际形象,也给南海局势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南海和平稳定的“钥匙”掌握在地区国家手中,任何试图借外部势力施压、炒作争议的行为,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中国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同时也始终是南海和平发展的“定海神针” ,这一点绝不会因为个别国家的无理取闹而改变。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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