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72岁农妇,在23年前,种了300亩杨树,有数万棵,投资了10

初一爱说 2026-01-12 17:03:41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72岁农妇,在23年前,种了300亩杨树,有数万棵,投资了100多万,现在树木成材,可以砍伐了,却被告知,这片林地被纳入了当地的自然保护区,禁止砍伐,却没有任何补助,农妇心酸大哭:理在哪里? 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的凛冽寒风中,七旬老太王桂菊望着那片自己守了二十三年的杨树林,心里比这天气还凉。 对于旁人来说,这是一道防风固沙的绿色屏障,是生态治理的成绩单。 但对于王桂菊而言,这是她倾尽全家财力、压上全部养老指望的“绿色银行”。 如今,存折到期了,银行却把门锁上了。 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树的故事,更是一场契约精神与行政规划之间的艰难博弈。 时间回到二十三年前,富海镇的这片土地还是一片荒芜。 彼时,为了响应号召,王桂菊怀揣着对土地的热忱,与村委会签下了一纸白纸黑字的承包合同。 那时候的承诺很单纯:你负责把树种活,等到树木成材的那一天,收益归你。 这可不是像是种几分地的庄稼那么简单。为了这三百多亩地,王桂菊前前后后砸进去了一百多万元。 第一年政府给了苗,后面全是自己掏腰包补种、养护。 这二十多年里,她把这些杨树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料,日复一日地巡林、防火、防虫。 看着亲手种下的小树苗长成了遮天蔽日的大树,终于熬到了合同约定的采伐期。 王桂菊一家喜出望外,不仅早早谈妥了买家,连采伐工人都已经联系就绪,只待开工变现。 谁曾想,去办理采伐证时,一盆冷水当头浇下:不准砍。 理由很“硬核”——这片林地已经被划入了乌裕尔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了核心区的一部分,一草一木都动不得。 这事儿最让人捉摸不透的,是那张怎么也对不上的“身份牌”。 王桂菊手里捏着的合同,明明白白写着“退耕还草(林)”的字样。 按理说,既然是退耕还林,那这二十多年里国家发放的补助金总该有吧?奇怪的是,老太太一分钱都没见过。 女儿张丽为了母亲这事儿跑断了腿,去相关部门一查,得到的回复更是让人如坠云雾。 工作人员解释道,这片林地归属于 “三北防护林” 体系,并不在退耕还林的补贴范畴内。 这一盆冷水浇下来,意味着王桂菊一家多年的辛苦付出,在政策层面上是 “义务劳动”,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这就陷入了一个怪圈:合同上写的是一回事,系统里查的是另一回事。 张丽想看看当年的具体名单和档案,想弄明白这性质是怎么变来变去的,结果碰了一鼻子灰,一句“内部规定不予公开”就把门堵死了。 这种信息的不透明,让原本简单的林权纠纷,蒙上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迷雾。 现在的情况极其尴尬。 一边是《民法典》赋予合同的法律效力,王桂菊履行了造林义务,理应享有处置财产的权利。 另一边是《自然保护区条例》划定的生态红线,严禁采伐。 这看起来像是法律和法规在“打架”,但夹在中间被挤压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农户利益。 镇里倒是给出了个“林权互换”的建议,说可以让王桂菊去别的地方砍树。 但这听起来美好,操作起来却是千难万险,涉及的手续繁杂、费用高昂,对于一个普通农家来说,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 虽然法律规定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应当有生态补偿机制,但落实到王桂菊身上,却变成了“暂无具体规定”。 这一等,恐怕又是遥遥无期,谁也说不准尽头在哪里。 树木有其生长周期,老人的生命也有其限度,二十三年的心血眼看要化为乌有,这种损失谁来买单? 保护绿水青山绝对没错,但不能让种树的人流汗又流泪。 如果政策调整导致个人权益受损,合理的行政补偿是必须补上的缺口。不能让“环保”二字,成为推卸契约责任的挡箭牌。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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