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8岁的奥巴马母亲被黑人穷小子骗婚生子抛弃。她却一直告诉儿子:“你爸

泡泡龙世事纷 2026-01-13 14:40:16

1961年,18岁的奥巴马母亲被黑人穷小子骗婚生子抛弃。她却一直告诉儿子:“你爸是一个好男人!”40年后才知深意。 安·邓纳姆1942年出生在堪萨斯州威奇托市,是家里独生女。父亲斯坦利·邓纳姆干家具销售,母亲玛德琳·佩恩在银行当副总裁。因为父亲工作原因,一家子搬家频繁,从堪萨斯到加州,再到俄克拉荷马和得克萨斯。 这个名叫斯坦利·安·邓纳姆的女孩,名字里带着父亲的期望。父亲斯坦利曾是一名二战士兵,战后成了四处奔波的家具推销员。频繁的搬家让安习惯了漂泊,也培养了她独立甚至有些叛逆的性格。她聪慧,成绩优异,是典型的“白人中产家娇滴滴的独生女”,但内心却向往着截然不同的东西。 1960年,她随家庭搬到夏威夷,进入夏威夷大学。就在那里,她遇到了改变一生的人——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一个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他聪明、自信,带着非洲大陆的神秘气息,与安身边所有的男孩都不同。 爱情的火焰迅速燃烧,安怀孕了。那一年,她18岁。不顾可能的反对,她毅然退学,与这位24岁的肯尼亚人结婚。1961年8月4日,他们的儿子巴拉克·奥巴马出生。 然而,童话很快破灭。安发现,老奥巴马在肯尼亚早有妻室。这段婚姻勉强维持到儿子两岁便告终结。老奥巴马前往哈佛深造,很快有了新欢,从此几乎从母子的生活中消失。年轻的安成了一位单亲妈妈,被很多人视为“被非洲穷小子骗婚”的可怜人。 生活的艰难远超想象,但安做出了一个影响儿子一生的决定:她从未在奥巴马面前诋毁他的父亲。相反,她不断告诉儿子,他的父亲聪明、幽默、富有理想,是个“好男人”。 她给儿子讲述非洲的故事,播放黑人音乐,竭力在儿子心中建构一个虽不完美但值得尊敬的父亲形象。因为她深知,对于一个混血的黑人男孩而言,对自我身份中另一半血缘的认同,关乎他灵魂的根基。 为了谋生和继续学业,安做出了更艰难的选择。1967年,她与印尼留学生罗罗·苏托洛结婚,并带着6岁的奥巴马前往雅加达生活。新的环境陌生而艰苦,住所甚至没有电和公路。 安要求儿子学习当地语言,融入环境。每天清晨4点,她会叫醒奥巴马,强迫他吃完早饭后,教授他三小时的英语课程,然后两人各自去上学上班。她要确保儿子不落下美国的教育。 然而,当奥巴马10岁时,安为了他能接受更好的教育,忍痛将他送回夏威夷,与外祖父母同住。对一个孩子而言,这无异于被“遗弃”。几年后,安与第二任丈夫离婚,带着与苏托洛所生的女儿玛雅返回夏威夷短暂居住后,又为了完成她的人类学博士学位,再次前往印尼进行田野调查。 这意味着她与正值青春期的儿子再次长期分离。奥巴马后来承认,母亲去世时自己未能陪伴在侧,是他“今生犯下的最大错误”。 安·邓纳姆的后半生,是一位杰出的人类学家。她的研究聚焦印尼的乡村工业。她的博士论文长达1000页,建立在对一个印尼村庄长达14年的实地考察基础上。 这份执着与专业,最终赢得了学术界的尊敬。她的一生,是不断学习、追求自我价值的一生,即便在确诊卵巢和子宫癌后,她仍在坚持工作,直至1995年去世,年仅53岁。 那么,回到最初的问题:她为什么要对一个“抛弃”他们的男人如此维护?那个“40年后才知的深意”究竟是什么? 当奥巴马最终步入白宫,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时,他回首往事,终于彻悟。母亲守护的,不仅仅是一个父亲的形象,更是儿子心中一份完整的自我认同。 在一个种族隔阂依然深刻的社会里,安深知,如果儿子内心充满对另一半血统的憎恨与耻感,他将永远无法获得真正的自信与力量。她以惊人的宽容,将一段痛苦的私人恩怨,转化成了给儿子最宝贵的精神礼物:让他能以平和、自豪的心态,接纳自己的全部。 她自己是探索人类社群如何共存的人类学家,而她的家庭,本身就是一个“小型联合国”。她用自己的爱与智慧,化解了其中的冲突与伤痕。奥巴马在自传中写道:“在我生命中,她是独一无二的永恒。……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我的母亲。” 这句话,是对安·邓纳姆作为母亲和作为一个独立女性,最崇高的致敬。她的一生告诉我们,真正的坚强不是硬碰硬,而是在破碎的生活中,依然能编织出充满希望的意义之网。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权威信源:据央视网报道,安·邓纳姆在18岁时与肯尼亚留学生巴拉克·奥巴马结婚并生子,婚后发现对方在非洲已有家室。她此后独立抚养奥巴马,并成为一名专注印尼研究的人类学家,其个人经历对奥巴马总统的成长产生了复杂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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