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九年( 1386) 规定,“量地远近以为班次”,每个工匠每隔两年轮流赴京师服役一次,每次服役三个月。洪武二十六年进行改革,其精神是区分各色工匠的行业,根据“在京诸司役作之繁简,更定其班次” ,洪武年间到永乐前期,这个京城是南京城。这次改革之后,各部门依照实际需要,定为五年一班、四年一班、三年一班、二年一班、一年一班等五种轮班法。刘永华《地域之外的社会_明代役法与一个跨地域网络的兴衰》中认为,明代匠户分为轮班匠和住坐匠,住坐匠是指在政府指定的工场劳作的匠户,其工作时间较长,但工作地点较为固定,因而空间流动性相对较低,轮班匠所涉空间范围大得多。明代轮班匠大多必须到京城服役(留在本地的存留工匠数量不多)。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后,形成了北、南两京体系,而轮班匠服役地点,变为以北京为重点。正统年间的一个数据显示,前往南京服役的轮班匠有 58,000 人,而到北京的则多达 183,000 人。对于生活在两京之外其他省份的轮班匠来说,外出服役,就必然意味着几年一度的远距离空间流动了。明代轮班匠也有不少湖广人员的身影,根据陈诗启整理,嘉靖四十一年(1562),北京轮班匠142486名,南京来自江西、湖广、福建三省的有59695名,轮班工匠辗转京城与匠籍地,服役结束后有些也成为了地方营造的重要一支,将官式做法扩散到地方,如四川平武报恩寺、木门寺石殿等明代建筑即有鲜明的官式特征,但又由民间工匠建造。值得注意的是,在冷捷、陈科《四川明早、中期(洪武-弘治年间)木构斗栱营造中的官方影响》一文中,认为“四川明代建筑所体现的官式技术是洪武开始随敕建活动开始传入成都地区的,成都及其周边地区因此受到官方影响的机会较其他地区高,影响程度也相对较强;同样的,远离行政中心的区域受到影响的机会相对较小,程度也会偏低,与此同时,也给民间做法的生存留下更大的空间。”“川北、川南和川西地区尽管也出现了很多官式技术特征,但其受到的官方影响显然不及成都及川中地区。”
洪武十九年(1386)规定,“量地远近以为班次”,每个工匠每隔两年轮流赴京师
伟毅说历史
2026-01-16 04: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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