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美抢格陵兰,算不算家贼难防呢? 我认为算… 虽说老美和丹麦是两个主体国家,但近代史上,丹麦可没拿老美当外人。 两国同属北约盟国,有共同防御条约,而且老美在丹麦、格陵兰都有军事基地,也就是说,美军就住在丹麦家院子里。 再者,丹麦的武器装备,都是从老美那买的,老美要是把后门关闭了,那就全是烧火棍了。从这点说,丹麦是掏心掏肺,完全没把老美当外人。 所以说,老美和丹麦,从国防上来说,就是一家人,格陵兰岛事件,属于典型的家贼难防。 这事也给别的国家提个醒,国防必须自主,武器装备最好也自主,如果没条件,那就学学阿三,万国造也是个聪明的法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