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女子4年前,花48万买了一辆二手保时捷卡宴,车商承诺:车辆无事故、没调

韩胤案件 2026-01-17 23:08:11

山东临沂,女子4年前,花48万买了一辆二手保时捷卡宴,车商承诺:车辆无事故、没调表。4年后,女子得知,车辆出过两次重大事故,曾致一死一伤,全车被切割焊接29处,连安全气囊都没有,里程被从10万公里调成了6万。女子认为车商欺诈,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然而,女子深扒车辆的底细,得知真相后,惊出了一身冷汗。 王女士一直想买一辆保时捷卡宴 2018年1月,有个熟人给她介绍了当地一家二手车公司。 对方称,他们公司有一辆红色的保时捷,特别适合她。 车商介绍称,车是2011款的,2013年上牌,刚开了6万多公里。 王女士一眼就相中了这辆车,它漂亮的红色透着贵气令她心动。 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她只问了车子有无发生过事故,手续是否齐全等问题。 车商拍着胸脯承诺:车也就开了六万多公里,无任何事故,没调过表,所有手续一样不少。 在走流程时,王女士很放心,车没上检测台,也没走二手车必走的第三方机构验车。 当时,她只问了两个问题:是不是事故车,调没调表? 车商对她提出的这两个问题,全部承诺是完好。 王女士当天就签下了购车协议。 购车协议的内容:因为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的车况好坏,及维修费用。 王女士签了字,办完了全部手续,心情愉悦的将车开回了家。 这辆车的外观和新的一样,颜色也漂亮,王女士非常爱惜,这车她开了4年。 一直到了2022年年底,王女士打算转手这辆车,当时买家已经看好了车。 可买家不像她当初买车时那么马虎,表示一定要先验车,没毛病才买。 王女士第一次,将车开到了第三方机构“维真验车”,来一个全车大检验。 万万没想到,验车报告一出,惊呆了王女士。 经检测,这辆保时捷卡宴,没泡水、没火烧,但车身大梁竟然有29处切割焊接的痕迹。 而且,车体结构不对称,超过40mm,属重大事故车。 王女士顿时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这么重要的信息,车商竟然都瞒下了? 怪不得,购车协议上他们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都怪自己当初碍着朋友的面子,没有好好验车,也太粗心了。 然而更严重的是,她购买的这辆车并没那么简单。 越往下扒越离谱,越往下扒真相让人越害怕。 王女士查到这辆车在2016年,发生过一次致命交通事故,造成现场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仅半年后,这辆车再次发生事故,造成了车辆严重受损。 本来这些就已经够令人震惊的,可后面查出的事,让王女士气愤不已。 这辆车曾被评估为全损车,赔付额达到36.5万,残值评定为45万元。 原来车商承诺的6.2万的里程,实际早就达到了10.6万公里。 也就是说,买车之前车商就调过表了。 当初车商承诺的精品二手车,实际上是一辆事故严重、经过调表造假,虚构事实的高风险车。 此外,还检测出,挡风玻璃的生产日期,和整车出厂日期明显不符,时差将近二年。 谁都明白,这是发生事故时,原装玻璃破碎重新更换的。 而这些,只有在查记录时才会发现。 王女士认为受到了消费欺诈。 2023年,她将销售经理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法庭上,车商称合同中已明确了免责条款,王女士也在协议上签了字。 车子她都开了四年,所有责任应由王女士自行承担。 车商还表示,他们是花了61万元买的车,当时查询了保险记录,该车没有重大事故,仅有轻微维修。 而且车商也提出一个问题,王女士在买车前,就已经知道安全气囊有问题,说明她是知道是问题车。 相反,他们公司如果知道是问题车,肯定不会花高价买下。 王女士当庭提交了二手车承诺书,文件中,车商勾选了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 法院一审认为,合同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王女士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遭遇欺诈,且车辆已使用4年。 一审,不支持王女士退一赔三的请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车商隐瞒车辆重大事故、调表等关键信息,构成欺诈。 但二审未支持退一赔三,可能因车辆已使用4年,或证据未完全满足欺诈要件。 仅判决退车退款,体现法律对欺诈行为的否定,也兼顾交易实际情况。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车商故意隐瞒重大事故等信息,导致王女士误判购车,属欺诈。 二审判决撤销合同、退车退钱,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法院一审认为,合同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王女士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遭遇欺诈,且车辆已使用4年。 最终,二审判决:撤销原合同,双方退车退钱。 因为王女士已实际从中获得使用利益,所以,购车期间产生的,保养和保险费用不予退赔。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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