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发展低空经济和监管的矛盾?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低空经济在工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人们日常生活和娱乐活动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解决好两者的矛盾既要注意发展无序,也要防止一管就死的问题。 目前,人们在低空领域的娱乐活动,主要体现在微、轻型无人机的飞行。以往的飞行确实存在监管缺失,混乱无序、安全隐患较多。今年元月一号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将无人机黑飞纳入处罚范围,这为保障低空区域的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规定不一,执行标准有差异,无人机飞手们难以理解。主要是在适飞区域的飞行,有的须在所在地报备,有的不须报备。报备的平台也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定在当地专用网络平台申报,有的则认为应在国家UOM平台申报。在当地申报则秒批,在UOM平台申报的却无任何反映。因此,造成申报的人难以理解,无所适从。 这就要求制定建立统一的申报管理平台,避免多头管理的情况。同时,应明确无人机飞行申报的范围、申报的平台。正确地划定全国统一的限飞区、禁飞区和适飞区,并且在规定执行的平台上发布。也应明确适飞区是否须申报的问题。这样无人机飞行人就能一目了然,明白易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