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人卖红薯,一女子用假币购买老人红薯。几天后,女子再次去老人摊前买红薯,被

月初的妖艳星光 2026-01-19 08:58:58

75岁老人卖红薯,一女子用假币购买老人红薯。几天后,女子再次去老人摊前买红薯,被老人及其女儿认出,在把她扭送去派出所的过程中,致女子面部受伤。民警到场后,查实女子非法使用假币600元,对她拘留7日。事后,女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卖红薯老人和其女儿赔偿她损失168253.06元。 ​滕大爷75岁,为贴补家用,他把自家种植的红薯运到集市上售卖。 ​不料收摊回家后,却发现收到了一张假币。 ​大爷年事已高,种庄稼本不容易。没想到卖红薯竟会收到假钱,一家人的心情可想而知。 这操作简直刷新三观!一把年纪的老人顶着寒风守摊,红薯带着泥土气息,每一分收入都是弯腰刨土、弯腰称重攒下的血汗钱。600元假币,可能是老人半个月的生活费,是给老伴买药的预算,就这么被轻飘飘的一张假钞抹去了。更可气的是,这女子居然敢故技重施,戴着口罩头盔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以为能神不知鬼不觉再骗一次,殊不知老人早就把这张脸刻在了心里——毕竟谁会忘了骗走自己辛苦钱的人? 老人和女儿的反应再正常不过,换谁遇到这种事都会气血上涌。75岁的老人本该在家安享晚年,却要为了生计奔波,被欺骗后还要鼓起勇气抓住骗子,这份坚持里全是对劳动的尊重和对不公的反抗。控制过程中女子面部受伤,纯属她反抗挣扎的自食其果,可她倒好,被拘留7天还不收敛,反倒拿着医院账单起诉索赔近17万,这哪里是维权,分明是敲诈勒索! 很多人可能会担心,老人这样会不会惹上麻烦?毕竟过去曾有过超市老板追赶假币使用者,对方突发疾病离世被判赔偿的案例,让不少人面对不法侵害时不敢出手。但这次南京法院的判决,彻底打破了“谁受伤谁有理”的怪圈。根据《民法典》1177条,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情况紧迫来不及找公权力保护,受害人可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控制措施,只要立即报警就属合法自助行为。老人父女抓住骗子后第一时间报警,全程没有过度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驳回索赔的判决简直大快人心! 更让人动容的是,2024年12月31日判决书送达那天,正好是滕大爷的生日,这份迟到的正义成了老人最好的生日礼物。可惜的是,老人没能多享几年清福,2025年4月就不幸离世,生病期间还一直挂念着这事。想想看,一个淳朴的老人,只是想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却要为捍卫合法权益奔波许久,直到离世前才等到明确的清白,这背后的委屈和不易,实在让人揪心。 这起案件入选南京法院2025年度典型案例,绝非偶然。它用司法判决明确告诉所有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骗子用假币破坏金融秩序、侵害他人财产在先,就该承担相应后果,想用诉讼讹诈守法者,根本行不通。更重要的是,它给无数普通人吃了颗定心丸——面对不法侵害,只要在合理范围内维权,法律永远是正义的后盾。 老人的遭遇是不幸的,但这份判决带来的意义是深远的。它让我们看到,司法正在破解“扶不扶”“追不追”的道德困境,不让善良者寒心,不让违法者嚣张。那些嘲笑老人“多管闲事”的人,那些觉得“忍一时风平浪静”的人,其实都该明白:今天我们对不法行为的纵容,就是明天对自己权益的漠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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