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王晶拍摄《鹿鼎记》时,有一场脚趾头塞进鼻孔的戏,周星驰说:“除非是李嘉欣本人的脚趾头,如果是替身的,我不演!”王晶拍着胸脯说:“你放心,不会让你吃亏。 以前看这一幕只觉得荒诞搞笑,没想到背后还真有这段关于“脚趾”的博弈。当年王晶为了搞定“香江第一美人”李嘉欣,可谓是软磨硬泡,最后硬是让身价百万的玉足伸进了星爷的鼻孔。 最让我感慨的是,那时候的港姐冠军真的没包袱。李嘉欣为了甩掉“花瓶”标签,甚至专门练了三天踮脚,还用了香草味的洗护产品反复洗脚,就为了这三秒钟的镜头。 现场也是够绝的,星爷这边也怕不卫生,拿着酒精棉球疯狂清理鼻孔,还不忘调侃自己的鼻孔比脚还干净。结果因为星爷老是笑场,这场戏硬是拍了17条。 说真的,换成现在的流量明星,估计连这种剧本都不敢接。一个怕被拍得不美,一个怕对方有鼻涕,这要是放在现在的舆论环境,双方粉丝不得在网上吵个天翻地覆? 但当时的剧组真的很有趣。拍完那个下午,李嘉欣的脚都被蚊子咬肿了,星爷的鼻子也被捅红了。但那种“集体发疯”的敬业劲头,现在的片场真的很难见到了。 很多人只看到1992年周星驰横扫票房前十里的七个席位,却没看到他们为了一个细节能有多执拗。金庸先生夸星爷演活了韦小宝,我觉得这种“活”其实就是一种敢于冒犯、敢于真实的傻气。 现在的电影特效越来越高级,但那种能让人记一辈子的名场面反而少了。或许就是因为少了一群愿意为了“搞点事情”而倾尽全力的聪明人吧。 回看这段往事,它更像是一枚封存的时间胶囊。那时候的港片之所以迷人,可能就在于这份不计代价的疯狂和对观众的绝对诚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