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不可破惩戒是否加码对儿童近视防控领域违法处罚的反思 一、新闻摘要 20日媒体消息,“十四五”以来,我国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推出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构建起全链条安全保障体系。在学习用品领域,《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等国标严格限定教科书、课业簿册的亮度(白度)、D65亮度等指标,防范纸张过白、反光过强引发眼部疲劳,此前已有359.36万件不合格本册类产品被依法召回;在眼视光领域,《眼视光产品成品眼镜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对眼镜原材料、产品质量及验配服务作出严格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五年间重点强化验光镜片箱、焦度计等眼科光学计量器具监管,查处的核心问题集中在眼镜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不符合《配装眼镜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国标要求,此类产品长期佩戴可能导致视力疲劳、斜视甚至近视加深。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相关国家标准39项,实现全链条覆盖;截至2025年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查处眼镜及眼镜片质量违法案件2157件,案值377.38万元,罚没金额达562.77万元。 笔者个人观点: 梳理完这则新闻,39项国标的出台与海量不合格产品的召回,让我看到了国家守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决心,但2157起违法案件仅换来562.77万元罚没款的现实,却让我深刻质疑:对这些漠视未成年人健康的黑心老板,处罚是不是太轻了?在我看来,当前的处罚力度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严重不匹配,难以形成真正的震慑力,唯有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才能让黑心老板不敢越雷池半步。 黑心老板的违法行为,是对未成年人健康权的公然侵犯,其危害具有不可逆性,远非普通产品质量问题可比。儿童青少年的眼睛处于发育关键期,对光线刺激、光学偏差的耐受度极低,黑心老板生产的过白本册,会让孩子在日复一日的读写中持续遭受强光伤害,逐步诱发近视;而光学参数不合格的眼镜,不仅无法矫正视力,反而会像“视力杀手”一样,导致斜视、视疲劳加剧,甚至造成永久性视力损伤。这种伤害关乎孩子的一生,可能影响他们的升学、就业与人生轨迹,其危害远超普通商品的质量瑕疵。反观当前处罚,以单起案件计算!这样的力度对利润丰厚的眼镜行业而言,无异于“隔靴搔痒”。正如某行业揭秘所示,一副成本仅百元左右的眼镜,售价可达数千元,高额利润让黑心老板敢于铤而走险,即便偶尔被查处,也只需付出微薄代价,根本无法遏制其违法冲动。 是否现行处罚标准已难以适应治理需求,存在明显的“惩戒不足”问题。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仅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这一标准制定时未充分考量未成年人产品的特殊性。而《未成年人保护法》虽明确禁止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产品生产销售,但缺乏对应的重罚条款,导致法律威慑力大打折扣。黑心老板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低成本高利润的反差,持续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这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 更值得警惕的是,轻微处罚会形成“破窗效应”,让更多商家跟风效仿,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359.36万件不合格本册被召回,意味着有数百万名儿童曾使用过这些有害产品;2157起违法案件背后,是无数个家庭的担忧与无奈。如果黑心老板发现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就会纷纷效仿,导致不合格产品泛滥成灾,让39项国标沦为“纸上红线”。长此以往,不仅会加剧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的严峻形势,还会削弱公众对国家标准与市场监管的信任,形成恶性循环。 要彻底扭转这一局面,必须重构处罚体系,让惩戒力度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匹配。首先,应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未成年人专用产品设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黑心老板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甚至数十倍的罚款,让其“一次违法,终身难翻身”;其次,要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企业及负责人纳入严重失信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权利,形成全方位惩戒;最后,要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让黑心老板付出牢狱之灾的代价。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常态化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率,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儿童青少年的明眸,是国家最珍贵的财富。对黑心老板的纵容,就是对下一代的不负责任。唯有拿出“零容忍”的态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才能让黑心老板敬畏法律、敬畏生命,让39项国标真正成为守护孩子们视力健康的“铜墙铁壁”,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用清澈的眼眸眺望美好未来。 近视打油诗 少年不知护眼忙, 熬夜刷题刷手机郎。 黑板字迹渐迷茫, 视物模糊心发慌。 鼻梁架起两片窗, 低头抬头总怕撞。 雨天雾蒙难辨向, 游泳沐浴摘镜慌。 当初嫌镜不好看, 如今离它眼茫茫。 劝君惜取明眸亮, 莫等近视空惆怅。少儿近视管理 分享一下你写的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