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丧偶独居老人在女友家中与女友发生2、3分钟关系后,突然感到不适,晕倒昏迷。女友拨打了120后,又谎称老人醒了,不需要急救了,取消了120,和朋友将老人送回家中。4天后,老人的儿子发现老人死在家中,起初也没多想,在将老人的遗体火化后,从小区的监控里看到老人被女友等人送回家的一幕后,遂报了警。报警后,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老人女友立案调查,检方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老人的4名子女难以释怀,要求老人女友等人共同赔偿30万余元损失,法院这样判! 这起令人揪心的事件发生在2023年5月7日上午的山西太原,丧偶后独自生活的老人杨某,与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的李某相约在对方家中。没料到,这段短暂的相处会成为杨某生命的终点,而后续一系列荒唐又冷漠的操作,让这场悲剧更添争议。 事发时,两人发生关系仅两三分钟,杨某就突然面色不对,身体不适到失去清晰意识,直直晕倒在地。面对生命垂危的男友,李某的第一反应不是求助专业救援,而是先拨通了朋友宋某的电话,想让朋友来帮忙拿主意。 宋某赶到后,一看杨某的状态就慌了,赶紧提醒李某赶紧打120。上午13时左右,李某终于拨通了急救电话,可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反复叮嘱“不要移动病人,原地等待救护车”——这是抢救心脑血管等急性病症的黄金原则,每一分钟都关乎生死。 挂了电话没一会儿,李某不知出于什么想法突然反悔。她再次致电120,撒了个致命的谎言:“病人已经醒了,不需要急救了”,直接取消了救护车。随后,她又联系了另一位朋友李某丙,让对方赶紧来帮忙。 李某丙很快带着樊某、张某赶到,其中张某负责开车,全程没有下车。就这样,李某、宋某、李某丙、樊某四人,在明知杨某意识模糊、随时可能出事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人提议送医,也没人想到要联系杨某的四名子女,反而达成了一个荒唐的共识:把杨某送回他位于万柏林区的独居家中。 四人合力将毫无自理能力的杨某抬上车,像运送一件麻烦的物品一样,把他送回空荡荡的家。放下人后,他们锁上门就匆匆离开,没有留下一句叮嘱,没有一个人回头查看,更没有打一个电话告知家属“你父亲身体不适在家”。 接下来的四天里,杨某的子女多次联系父亲都没得到回应,心里隐隐不安的他们,在5月10日上门查看时,才发现父亲早已不幸离世。悲痛之下,子女们按照当地习俗,匆匆将父亲的遗体火化,满心以为只是老人突发急病。 整理遗物时的莫名疑虑,让他们决定调取小区监控。当监控画面里出现父亲被四人抬着进门、对方匆匆离去的诡异一幕时,子女们瞬间崩溃,这才意识到事情绝非意外,当即选择了报警。 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接警后展开详细侦查询问,梳理清楚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可由于杨某的遗体已经火化,无法通过尸检确定准确死因,2024年4月16日,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是“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某的不作为行为与杨某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刑事途径走不通,子女们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他们将李某、宋某、李某丙、樊某、张某五人一同告上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提出两项诉求:一是要求五人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1万余元;二是要求五人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李某承认自己有愧疚,但始终辩称这是意外事件,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而宋某等人也表示,只是来帮忙,没想到会出这么大的事。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方确实无法提供确凿证据,证明杨某的死亡与五名被告的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对31万余元的赔偿诉求不予支持。但这并不代表五人毫无过错,相反,他们的行为早已违背了做人的基本良知和社会公序良俗。 法院明确指出,李某作为与杨某有亲密关系的人,在对方病危时未及时采取正确救助措施,反而取消急救、擅自送其回家,违背了基本救助义务;宋某虽一开始提醒过打120,但在李某取消急救时没有阻止,还参与送回,不符合互助价值观;李某丙、樊某、张某明知杨某状态异常,却未提议送医或通知家属,同样触碰了道德底线。 这些行为给失去父亲的子女们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宋某等五人必须向杨某的四名子女公开赔礼道歉;结合各被告的过错程度,李某赔偿精神抚慰金4万元,宋某、李某丙、樊某、张某各赔偿2500元,五人共计赔偿5万元。 有人觉得5万元赔偿太少,不足以弥补子女的伤痛;也有人认为,判决的关键不在于金额,而在于明确了“漠视生命、违背公序良俗就要付出代价”。 报道来源及时间 1. 红星新闻《男子与女友发生性关系后不适,女友取消120自行送回家,男子4天后被发现死亡!家人起诉索赔》,报道时间2026年1月20日11时2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