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一女子将商务车停在停车场入口,下车整理物品,致后方车辆拥堵十余分钟。后车按喇叭、打转向灯示意,女子非但不挪车,还对后车竖中指挑衅。 后车司机称本想下车理论,因情绪激动误踩油门,车辆挂D档前冲,撞上前车尾部。女子受惊吓摔倒,检查无大碍;违停车尾部受损;交警介入,责任认定中。 有网友表示:我猜是这样的,本身挂d档,脚踩刹车,被女的激怒想下车理论,抬脚后发现车往前溜,就想刹车,情急之下踩到油门了。 商务车女司机违章停车,并竖中指激怒了后车司机,后车司机激动之下,误踩油门直撞前面商务车,责任划分应该以商务车为主责。 这是英雄,也挽救了一个女人。她以后会吸取教训。如果让后车负全责,其实会害了这个女的,她以后会越来越猖狂。 现在是法制社会,就算她车子违停竖指,也不应该用车去撞击车子,她违法难道你也要违法?这不是在美国,人人都有枪,为啥美国人都不敢违停或者向某人竖指,那都得感谢全民有枪,你要是敢挑衅他人指不定有个热血青年给你来一响这辈子就过去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