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还是虐恋?广西南宁,大一女生爱上短视频中的“高富帅”大三男生,私聊后两人奔现,成为亲密爱人。因女生与其他男生网聊,男生醋意大发。女生不愿意分手,接受各种“SM游戏”,但感觉无法挽回,选择了报警。男生惨了! 女生莉莉(化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24年8月他们热恋,一起吃饭、逛街,相处融洽,感情升温,她对牛牛(化名)日渐依恋。 然而到了2025年3月16日,莉莉和平日一起打游戏的网友聊天,牛牛莫名其妙发火,强迫莉莉吞咽他的秽物,扇耳光。 丽丽出于愧疚,又想挽回牛牛的感情,配合做了。 此后10天内,她又两次吞咽秽物,两次被烟头烫伤大腿内侧、胸、背等部位。 在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后,莉莉听从好友的建议,选择了报警。 近日,男生牛牛因涉嫌强奸罪、强制侮辱罪被提起公诉。 男生涉嫌强制侮辱罪,这个争议应该不大。 从报道披露的内容来看,女生被烟头烫伤的部位都属于女性的敏感区域,不同于情侣之间的普通打闹。 要求吞咽男生的秽物,在女生身体纹上小狗图案和“牛牛的”字样,把女生标记为自己的所有物,是对女生的人格侮辱。 比较难界定的是,女生到底是自愿还是被迫,是否符合该罪“强制”的构成要件。这是定罪的关键。 牛牛辩解说,这是他们情侣之间的SM游戏。她是自愿的、开心的,喊停就停了。 而莉莉说,自己因为怕分手而被迫顺从。 我认为牛牛的一些怪异要求,是女性无法忍受的,不仅污秽不堪,而且带有明显侮辱性质。 女生出于挽回感情的目的,选择被动接受。这实际是一种胁迫,并非出于真心。 对牛牛以强制侮辱罪进行追责。是合法、适当的。 但牛牛是否涉嫌强奸罪呢?从报道的细节来看,很难得出肯定的结论。 据媒体报道,报警的前一天,电梯监控显示,两人搂抱着进出电梯,有说有笑。两人“玩”了一个晚上,第2天下午才起床。又3小时后,莉莉报警。 莉莉说,之前发生关系是自愿的,最后那一次自己不愿意,但不敢反抗、没有反抗。 她这话不算错。女生表面的平静不代表都是自愿。如果女方因为被心理控制,恐惧而不敢反抗,仍然属于“非自愿”。 《刑法》第236条强奸罪提到的手段包括“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起诉书认为,牛牛以分手相威胁,对女生扇耳光、烫伤,同时在精神上进行羞辱和贬低,构成“其他手段”实施强奸。 而牛牛认为自己没有强奸。在闹分手时,他告诉莉莉,自己认识了新的女生。莉莉报警是出于报复。 只能说,牛牛是自作自受,不得不接受这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在亲密关系中,需要的是相互尊重,平等交往,法律绝不会纵容以爱为名的暴力。 事后莉莉接受了牛牛家长的7万元赔偿款,出具了谅解书。 对本案你有何高见?欢迎到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