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亦玫与方协文离婚时,她淡然表示:“我只要女儿,不要钱。”
身为全职妈妈,争取抚养权本不易,幸得方母放弃。
黄亦玫为女放弃财产,选择净身出户,看似吃亏,实则有其深意。
钱财身外物,再赚不难。黄亦玫若贪慕虚荣,不会选方协文共度艰苦岁月。
她争女原因有二:
一者,爱女如命。
孕期感受胎动,她激动万分,决定放下争吵,与方协文和好,只为给孩子一个和谐环境。
女儿出生后,她亲力亲为,四年全心陪伴,母女情深,不愿分离。
二者,穷养富养之别。
黄亦玫富养长大,乐观不物质,望女亦如此。
她自身教育背景优越,懂儿童心理学,教育女儿自然优于方协文。
方协文管理公司虽强,育儿门外汉,若依母辈农村方式教育,恐女儿受害。
且方协文本身心穷,看重物质,其品行恐影响女儿。
黄亦玫提离婚,方协文以女儿为由拒绝。
黄亦玫却道:“为女儿好,才要离。”她怕方协文穷养思想影响女儿成长,故千方百计带女远离。
黄亦玫之举,实乃深思熟虑,为女未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