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合同?顺义这3人因这事被判刑8个月

顺义的开心事 2024-08-06 20:10:58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虚构租赁合同以对抗法院拍卖涉案房屋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依法对三名被告人吕某、康某、郭某作出了判决。此案不仅彰显了法院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的决心,也再次提醒公众要尊重法律,不得通过非法手段干扰司法程序。

据有料小编获悉,该案始于2017年,当时吕某为规避风险,将欲购买的位于顺义区的某处房屋登记在朋友郭某名下,并因此向王某借款。然而,到了还款期限,郭某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导致王某向顺义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并轮候查封了涉诉房屋。

为了阻止房屋被拍卖,吕某于2021年指使康某和郭某捏造了一份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声称康某已从郭某处租赁了该房屋,并据此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然而,这一行为并未得逞,法院于2022年5月裁定驳回了异议请求,并随后通过网络拍卖程序将涉诉房屋成功拍卖。

然而,吕某并未就此罢休,他再次指使康某和郭某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他们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这一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经过法院审理,最终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依法追究了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康某、郭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了司法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三被告人从宽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康某、郭某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还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对真正需要法律保护的当事人造成了不公。本案中,吕某等人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编造虚假事实,企图通过诉讼手段逃避法律责任,这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顺义法院的主审法官表示,“我们希望通过此案的审理和判决,能够向全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企图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干扰司法程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

有料小编在此提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避免任何形式的虚假诉讼行为。无论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其他目的,都不应该编造虚假事实、伪造证据来干扰司法程序。同时,我们也要提高警惕,防止自己成为虚假诉讼的受害者。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寻求解决,尊重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文:有料顺义 豆豆(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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