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存在着这样的一种现象,那就是有人摔倒了“扶不扶”,有人对这种事是避而远之,也有人则以一种正能量浩气长存的态度来对态这种事,那就是宁可自己被讹了,以后也会坚持做好人好事,我相信这种人还是存在的,只是越来越少了而已,而安徽合肥的一件事,再次让这个话题冲上了热搜。
近日,安徽合肥一位老人在骑电动车逆行的过程当中,正面驶来了一辆SUV,SUV车速并不快,及时刹住了车,但由于老人车速又快人又不太灵活,一下摔倒在了地上,两车并未接触,但SUV的车主王先生还是下车扶起了老人,这一扶不要紧,接下来就要面临医药费的赔偿,王先生不服气的报了警,交警到场之后判责认为,王先生犯有该事故的诱导行为,承担次责,并支付部分医药费。
对于这样的判罚,一时间闹大了,很多网友对此判罚并不认同,评论区更是相当的诈裂,有人甚至声称,南京法官王浩当交警了吗?如果老人是正常行驶的话,这样的判定自然是没问题的,关键是老人是逆行,还要让SUV承担次责,他们是不是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啊?如果执法人员政策理解不到位而处理事故,那绝对是荒唐可笑的,希望此事在广大网友与舆论的发酵下,能够及时被纠正吧。
干脆立法交警判责不一定是你真的有责,解释权归交警
交警渎职不做为
我弱我有理的充分体现[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