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办公室一句“你太骚了”丢掉工作,索赔47万,法院这样判

案件饶浪环 2024-08-09 05:16:55

同事之间,有时候开一些玩笑显得稀疏平常,但一旦“玩笑”过火被人追究起来,那有可能饭碗不保。

金某本是沈阳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员工,职位还是资深技术专家,跟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来老实安分工作,正常情况下公司是不能辞退他的,但金某不知道是平时太过不拘小节了还是怎样,有一次突然对着办公室一位女同事大喊“孙某,你给我等着,这个梁子我们算是结下了。”“孙某,你太骚了”,行至走廊还重复了几遍上述内容,回到办公室后还不停斥责孙某“人品有问题”。

这让孙某非常难以接受,感觉自己受到了巨大了侮辱,随即向公司投诉金某公然侮辱并威胁自己,要求公司做出处理。公司通过调查监控、录音,问询员工等方式查证了事实,最后根据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向金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认为金某用词“你太骚了”,是指对方“举止轻浮,作风下流”,是对女员工的侮辱和贬低,但金某声称自己的所指的“骚”,是指《离骚》中的骚,是一种褒义,是孙某和公司对自己产生了误解,自己并没有侮辱和贬低的意思。

但公司结合二者当时说话的语境,以及金某确实对孙某有言语上的威胁,并一再在众人面前强调孙某“人品有问题”,并不接受金某的自圆其说。

金某看已经无力狡辩,于2020年10月15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472856元,仲裁委员会当日做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金某遂诉至法院,一审认为,金某无理由在办公室公然对同事进行侮辱谩骂和威胁,其行为违反了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关于员工有以下行为:“工作态度恶劣,与公司内人员或客户争吵、辱骂或冲撞,公司可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的规定。

而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的规章制度既然合法有效,金某的行为也触犯了该规定,公司按照该规定解除与金某的劳动合同,当然属于合法解除,不存在赔偿金的问题。因此一审没有支持金某的诉讼请求。

金某不服,继续提起二审。

二审法院确认了金某在办公场所对孙某进行侮辱、威胁的事实,并导致孙某的精神也出现了问题,孙某不久后离职,金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了,还造成了严重后果。

此外,金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顾对周围和孙某的影响,在办公场合对女性使用“你太骚了”的带有贬低、侮辱调戏性语言,该行为还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职场大忌,公司的处理并无不当。二审认为一审对事实的认定和判决并无问题,维持原判。

我知道这份判决可能对于部分喜欢开玩笑甚至开黄色玩笑的人来说,未免太过严重了。金某估计也是属于这类男性,他们可能觉得说女性“骚”只是好玩,毕竟连《回家的诱惑》都用上了那句著名的台词“你好骚啊”,表情包被很多人拿来开玩笑。

但事实上,大部分女性都不希望自己被这个字形容,尤其是被男性形容,而且是当着办公室同事的面强调几遍,这让其他同事会怎么想,会不会认为自己勾引领导或者跟领导有其他不可告人的关系?这也难怪孙某后面出现了心理问题,并不久后离职,正常的女性都会觉得自己在办公室已经没办法待下去了,只能换环境了好吧。

而金某被投诉后,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想通过所谓的古文玩文字游戏来为自己辩解,如果他当时公开向孙某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犯,可能还不至于到被公司开除的后果。但他偏偏还要坚持耍小聪明,企图蒙混过关。

本来金某应该能力还不错的,不然公司也不会给其资深专家的职位,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可惜此人恃才放旷,不注意自己的德行,随意侮辱女同事,这样的人,即使再有才,公司也断然不能留着了。

这也提醒了其他职场人,开玩笑可以,但要注意度,尤其是跟女同事之间,有时候你认为很平常的一个玩笑,很可能侵犯到他人的尊严,让他人感到不适,甚至构成了职场性骚扰。

其实孙某完全可以就这件事对金某提起侵权之诉,毕竟这种人只是在公司层面丢掉了工作,但却并未对自己造成的伤害进行任何形式的道歉或者赔偿。笔者觉得面对这样的人,一定要让他充分受到教训,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给其他一些职场上不正经的老油条们敲醒警钟:尊重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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