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扬眼 2024-09-03 19:15:29

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介绍,制定该条例是探索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实践的重要一步,是推进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的关键环节。《条例(草案)》共七章47条,包括总则、生态系统保护、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公众参与和可持续利用、保障监督、附则。

其中,总则对条例适用范围、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当遵循的原则等进行明确,规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职责,并对规划编制、白皮书发布、科学技术研究等作出规定。

生态系统保护章节对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予以明确,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自然保护地等制度,并对生态廊道构建、生态保护修复等作出规定。

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章节对野生生物物种资源的就地、迁地保护等作出规定,明确重点保护的本省特有生物物种资源,要求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调查等。

生物安全章节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作出规定,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生野生动物行为,健全完善疫源疫病监测和生物安全应急制度。

公众参与和可持续利用章节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参与平台,多渠道多途径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明确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编目活动,推动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发布制度等。

保障监督章节对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网络建设、综合评估、名录编制、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明确建设全省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此外,对资金投入、考核评价、法律责任等分别作出规定。

江苏省司法厅已在官网公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9月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省司法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0832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qyjfzb@163.com。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李海慧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