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捕十天悬赏3万元,内蒙古杀人的霍文常今天被抓捕归案。
这十天里他藏到了哪里?又是怎么被抓到的呢?
随着今天内蒙古警方抓捕画面曝光后,从画面中可以看到霍文常被抓时身穿迷彩服,头戴迷彩帽。
据说他作案后一直躲藏在山林中,又装扮成这样,看来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虽然此前警方也在其躲藏了山林附近搜索多天,但都被其侥幸躲过。
6月28日上午八点左右,霍文长在山中口渴难耐,在山沟里找水喝时被警方抓获。
经初审,犯罪嫌疑人霍文常对蓄谋杀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五人惨遭杀害,如此恶劣的犯罪行径令人发指。
让人不禁揣测犯罪嫌疑人究竟怀着怎样的深仇大恨,才会做出这般惨绝人寰之事。
然而,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这起案件背后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令人五味杂陈。
犯罪嫌疑人霍文常,本是当地一位普通的农民,家境贫寒。
为了维持生计,他常年在外打工,家中仅留年迈的老父亲独自支撑。
他家里本来有十几亩田,可父亲年事已高,无力耕种,无奈之下,只好将名下 15 亩地租给他人。
承租这 15 亩地的是当地一户较为富裕的家庭。
据当地人说这家人做事蛮横、霸道、不讲理。
自承租以后,霍文常一家就迟迟未能收到租金。
期间,霍文常多次上门讨要,却每次都被各种借口敷衍搪塞,最终只能空手而归。
几个月过去,本就经济困难的霍文常家,因这笔租金拿不到手,日子过得更紧巴。
霍文常再次上门讨要时,然而等待他的依然是对方的傲慢无礼,粗俗对待。
这使得两家之间的积怨日益加深,霍文常感到万般无奈。
渐渐仇恨的种子已经种在他的心里。
面对如此困境,霍文常首先寻求了村支书的帮助,希望能调解解决。
但调解无果,他又向警方求助,可结果依然不尽人意。
走投无路之下,霍文常选择将对方告上法庭,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怎奈对方在当地势力强大,宛如地头蛇一般,这场官司最终也以失败告终。
此时的霍文常,深感自己无比窝囊,心中的愤懑无处宣泄。
而就在这时,一根“罪恶的导火索”被点燃。
政府因建设需要,要在耕地里树立电线杆。
而霍文常家的土地就在规划范围内,按规定每亩都有相应的补偿款。
然而,这笔补偿款竟又被租地的那户人家私自领取,且未归还霍文常家。
加上之前久拖未付的租金,霍文常的忍耐终于达到了极限。
当他最后一次上门讨要时,迎接他的依旧是对方的无礼和嘲笑。
愤怒在这一刻彻底冲垮了他的理智,一个可怕而极端的想法在他脑海中形成。
他决定一不做二不休,18 号的凌晨,夜深人静时霍文常手持利刃,冲进了被害人家中,将愤怒和仇恨化作了血腥的杀戮,一家六口瞬间五条人命消逝。
此案震惊了当地警方,当警察接到报案火速赶到现场时,犯罪嫌疑人霍文常早已逃之夭夭。
被害人一家六口唯独其妻子幸免于难。
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到,原来是因为被害人的妻子平日里乐于助人,在村子里口碑比较好。
在霍文常每次上门讨要欠款时,她屡次劝诫丈夫及时归还。
正是这份善良,让霍文常在极度愤怒中动了恻隐之心,为她留下性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就在今日,警方通报霍文常已被抓获。
一个原本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农民,却因一时的冲动,亲手葬送了自己后半生的自由。
这起案件不仅给当地居民带来了极大的恐慌,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霍文常冲动之下造成的这起惨案,让他自己的家庭也陷入了绝境。
他那孤苦无依的老父亲,未来的生活又该如何面对?
就土地租金之事,霍文常原本是受害者,但是他因为愤怒选择了最极端的处理方式。
当他举起刀,砍向承租人一家时,他已经从有理的一方沦为了犯罪的一方。
原本受害者,变成加害者,他的行为不值得被原谅。
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被害者一家,虽其拖欠租金的行为令人愤恨,是这场悲剧的根源和导火索。
但这绝不能成为霍文常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
我注意到,内蒙古警方6月18日刚刚发布通缉令时,网上很多网友在讨论这个案子。
我注意到有一部分网友的留言评论,让人细思极恐。
“这人面相挺好的 见到了就给他凑点盘缠”
看到这些评论,我觉得既好笑又可气,又觉得他们很可悲。
这些网友是法盲还是在评论区瞎起哄?
无论霍文常他家以前什么情况,他不该用杀害别人的方式来报复。
受害人一家,是有错在先,但这也不是霍文常随意剥夺他们生命权的理由。
霍文常举起手里的刀时,他已经从老实巴交的农民,变成了杀人恶魔。
这样的人,怎么还有人鼓吹成英雄了?
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竟然还有人,试图要在他逃亡的路上帮助他、协助他。
知不知道自通缉令发出后,知情不报者也算犯罪?
藏匿、包庇者也是犯罪?
按正常的逻辑,应该是协助警方尽快抓捕归案。
而不是宣扬他的个人“英雄主义”。
他那是英雄吗?他是罪犯。
他能伤害受害人一家,难道就不会伤害你我他了吗?
你能保证遇到这类人你帮他,他能饶过你?
因为网络上、城镇里、乡村中铺天盖地全是他的通缉令。
你帮他,他就记得你的好,他就不伤害你?
难道不会是:因为你看到了他的那张脸,所以他对你也会痛下杀手?
我理解很多人为什么同情他,觉得别人欺负他一家在先,且他手下留情没有杀害承租人家的媳妇。
但,这也不能是他应该被保护或者减轻对他的惩罚的理由。
犯罪只有一次很无数次,一次的冲动,就已经无法饶恕。
况且他杀害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五个人,这就是典型的蓄谋已久的犯罪行为。
属于重大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极大,理应受到法律严惩。
我不清楚说那些话的人,心理都是怎么想的?
我们常说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
故意杀人是严重犯罪,是大事;租金拖欠,比起杀人是小事。
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他严重的犯罪行为已经让我们不能同情他。
比起杀人这个事,租金的事就是小事。
但往往小事积怨已久,终会酿成大事。
因此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纠纷和不公时,我们所有人都应当保持理智和冷静。
坚定地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正当权益。
就像霍文常,他一次要不来钱,就多次要,一次告不赢就多次告。
我想事情总会有办法解决。
法治社会,法律本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我们只有依靠法律,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