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最高法官赵绰,是如何以身护法,纠正权大于法现象的呢

现今如日中天 2024-09-23 08:42:32

在封建社会制度中,“朕即国家,朕即法”是司空见惯的,因此,如果顶撞至高无上的皇帝,则属忤逆之罪,必受惩罚,甚至送命。所以,“舍法而唯上”可以说是多数为官者的必然选项。

隋朝名臣赵绰像

可是,我们今天的故事主角:隋朝的最高法官赵绰,却敢于反其道而行之。他不仅以精湛的法律智慧,解决了无数棘手的案件,更是敢于用自己的生命来维护法律尊严;以无畏的勇气去挑战权大于法的现象,从而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的尊严与公正。快来聆听他的故事吧:

一、清正刚直,初露锋芒

赵绰,生于隋河东郡(今山西省永济县),生卒年虽不详,但据《隋书·赵绰传》记载,他“仁寿中卒官,时年六十三岁”,由此可推测其大约生于公元539年至542年之间。赵绰自幼便展现出与众不同的品质,他性格正直刚毅,以明事理、精干办事见知,在隋朝初期便因工作勤奋、严谨而得到重用。

隋文帝杨坚代周后,听闻赵绰清正刚直之名,特任命他为大理丞(隋代司法机关的法官),赵绰作为法官,十分注重维护法律的尊严。不久又因其“处法平允,考绩连最”,升为大理正,即大理寺的长官,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院长。

隋文帝剧照

二、以身护法,挑战皇权

在封建社会中,皇权往往凌驾于法律之上,但赵绰却敢于挺身而出,以身护法,成为纠正权大于法现象的典范。他在担任法官期间,屡次纠正隋文帝违法量刑的错误行为。隋开皇初年,社会动荡不安,偷盗抢劫等犯罪现象屡禁不止,隋文帝一怒之下,下令对此类罪犯严刑处斩。

然而,赵绰却向隋文帝进言:“律者天下之大信,其可失乎!”他认为法律是天下最大的信誉,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不可因一时之怒而失其公正。这一番话,在当时的封建背景下,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三、据法力争,不畏强权

赵绰的执法生涯中,不乏与皇权抗争的英勇事迹。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穿了一件俗名叫“利于官”的绯裈,隋文帝见到后非常不高兴。隋文帝一生崇尚简朴,最讨厌讲究衣着的人。他讨厌辛亶,就说这件俗名“利于官”的衣服有“厌蛊”之嫌,下令将辛亶判处斩刑。

隋代政治人物赵绰

对于隋文帝这种滥用刑法的命令,赵绰当下就说:“据法不当死,臣不敢奉诏。”隋文帝恼羞成怒,吼着对赵绰悦:“你顾惜辛亶,难道就不顾惜你自己吗?”当即命令左仆射高颎将赵绰斩首。

刑官当下在朝堂上就将赵绰的官服剥掉,隋文帝问赵绰:“怎么样,还敢固执己见吗?”隋文帝只不过是想吓唬—下赵绰,谁知赵绰太倔强,硬邦邦地回敬了—句;“执法一心,不软惜死。”隋文帝见赵绰不可以威屈,也就只好把他放了。

另一次,赵绰更是直接挑战了皇权的权威。当时,陈朝遗将萧摩诃的儿子萧世略在江南叛乱,按照法律,萧摩诃应受连坐。但隋文帝出于怜悯,欲赦免其罪。

赵绰以身护法示意图

赵绰据法力争,坚持不能免罪,甚至在隋文帝欲私下赦免时,他仍坚持不退朝,直到隋文帝无奈之下,只得命大理寺特赦萧摩诃。赵绰的这一举动,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彰显了他不畏强权的勇气。

四、公正无私,维护法纪

赵绰在执法过程中,始终秉持公正无私的原则,从不徇私枉法。在大理官署里,有一个名叫来旷的官员,他因误以为隋文帝对赵绰不满,便上奏诬告赵绰执法太宽。隋文帝信以为真,将来旷提拔。

来旷自以为受到皇帝的赏识,就昧着良心,诬告赵绰徇私舞弊,把不该赦免的犯人放了。隋文帝虽然嫌赵绰办事不顺他的心,但是对来旷的上告,却有点怀疑。他派亲信官员去调查,结果根本没有这回事。隋文帝弄清真相,勃然大怒,立刻下命令把来旷处死。

赵绰剧照

此时,赵绰却站出来为来旷求情,他认为来旷虽有罪,但罪不至死。赵绰的这一举动,不仅体现了他对法律的尊重,更展现了他作为法官的公正与无私。

五、历史评价,永载史册

赵绰的一生,是执法如山、以身护法的一生。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法律的尊严与公正,为后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他的事迹被载入史册,成为后世传颂的佳话。在赵绰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法官的担当与勇气,他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总之,隋朝的最高法官赵绰,以其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品质,成为了纠正权大于法现象的典范。他的事迹告诉我们: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法律的尊严与公正始终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像赵绰一样,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时,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繁荣。

赵绰影视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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