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头未经许可就怼着别人拍,显然从礼貌和法律上都不太说得过去,在中国这么干,被打的几率还是非常大的。
虽然摄影者有在公共场所创作的权利,但被拍摄对象同样拥有肖像权,这是一对比较矛盾的权利。如何化解这对矛盾?让街拍可以顺利开展,我觉得可以这样考虑这个问题。
首先,作为摄影创作行为,并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权利的基础上。对肖像权的侵犯,从法律意义上严格来说,只要未经权利人允许就进行了肖像拍摄,这已经就侵犯了他人肖像权,而不以是不是发表于公共领域为判断侵权的依据。站在摄影街拍创作者角度来看,拍摄街拍题材最好拍摄不以人物肖像作为照片主体的街拍题材,而以整体环境交代为主的内容,或者没有能够直接体现人物脸部特征的街拍照片,这样可以规避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行为。
其次,最大限度争取到权利人的授权。如果确实需要拍摄以人物肖像为主的照片,需要在拍摄前、后争得权利人的许可。这种许可最好是书面性质的。如果是职业摄影师,随身肯定要携带肖像权授权许可协议书的,当拍摄这种题材照片的时候,争得肖像权人的许可既是对权利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创作权益的保障。
最后,合理把握街拍的尺度。正如上文所提到的,街拍是要有底线的,最好不要对特定对象进行拍摄,如果以特定对象为拍摄主体,必须要争得权利人同意。这种创作尺度需要在拍摄中予以合理把控。而如果您是一名具有新闻采访资格的记者,从事新闻采编则不属于街拍范畴,需要区分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