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提供艾灸服务的师傅辞职,已交的费用怎么办?

河南法制报 2024-07-05 13:30:23

身边的事儿

原告尚某霞曾在被告甲某的店内进行头疗,并支付费用68元。头疗期间,甲某向尚某霞推荐店内某师傅为其提供艾灸服务。后来,原告向被告店内的某师傅微信转账2000元,购买30次服务。支付费用后,尚某霞仅仅去做了两次艾灸,就被告知甲某店里的某师傅辞职不在店里了。尚某霞通过微信向甲某及某师傅索要剩余1800元钱,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托。为维护合法权益,尚某霞诉至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判决结果 原告尚某霞在被告甲某的店内接受艾灸服务,店内的某师傅收取2000元费用,原告与被告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之后,某师傅离开,原、被告双方的服务合同实际处于无法继续履行的状态,被告应当退回剩余的服务费用。原告主张被告返还艾灸服务费1800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同时,因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服务合同已构成违约,故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要及时留存与商家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记录等。此外,还要保管好预付款协议、广告宣传册(页)、付款凭证等证据,并注意定期核实个人消费记录、剩余服务次数、账户余额等信息。如发生纠纷,应及时理性维权,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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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河南法制报 记者 李杰 通讯员 胡玉琪 编辑:程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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