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的判决,让最高院尴尬,更让合肥中院尴尬,也是中国司法的尴尬
劳荣枝案通过南昌中院的一审和江西高院的二审,都是把劳荣枝作为法子英、劳荣枝案的主犯来判的。合肥中院在审判法子英案的时候是把法子英作为主犯,劳荣枝作为从犯来审判的。
从南昌中院的判决来看,劳荣枝和法子英同样都是主犯。如果是一案两主犯,那合肥中院当初就不应该结案,劳荣枝落网后就应该让合肥中院接着审。南昌方面没有把劳荣枝交给合肥方面办理,那就是认定合肥方面已经结案。认定合肥已经结案,可又不认同合肥中院的审判结果,那就是认定合肥中院的审判是错误的。一旦最高院复核通过了南昌中院的判决,那合肥中院对法子英案的审判就是错案,就要启动错案追责、启动重审。你让合肥中院怎么看?是不是最尴尬?你让最高院怎么办?是不是也很尴尬?一个案子,同样在中国,两个法院审理出现了不同的事实认定,这是不是也是中国司法的尴尬?
网友:这个劳法杀人案不存在主次,都是主犯,更不存在胁迫。身负七条人命逃亡了二十多年,多次改名换姓没有主动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所以劳荣枝清楚她自己被抓就是死刑,她太无耻了。
众神之子
赶紧死刑,死者都等着她呢,广大网友都等着看她罪有应得呢!
众神之子 回复 04-30 09:47
你这种是非不分的人与你多说无益!就像有些网友说的那句话,真希望你和你家人能遇到像劳荣枝这样好的女人,祝福你!
期弟 回复 04-30 09:55
劳容枝甚至应该无罪释放,因为她是精神疾病患者。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
垦荒牛
也应追究一些不负责任的法官和律师责任。
午夜清风 回复 04-30 06:28
真是法盲,即使人全部是法子英杀的,人是劳荣枝骗来的,这一点就够判劳死刑了。去读下法律书,了解一下什么是共同犯罪。如何看不懂,百度一下深圳六魔女案,很有参考性。补充一句,看下合肥的判决书,再来发言[笑着哭]
美美 回复 04-30 08:54
我想知道她死了没有,
江南渔米之乡
这等社会毒瘤!赶快死刑吧!
平安喜乐 回复 04-30 09:36
你是她家人吧?
期弟 回复 04-30 08:47
老容枝是冤枉的,她也是受害者
用户17xxx62
所谓法治?只是法官治而已
平凡 回复 04-30 06:51
两头吃[笑着哭]
水天一色 回复 04-30 03:06
南昌中院更垃圾
冰*世界
卵尴尬!掌握了更多证据,追加罪行不行吗?
期弟 回复 冰*世界 04-30 19:09
你连独立思考能力都没有,你就是被媒体忽悠的。可笑你的没有能力杠
冰*世界 回复 04-30 19:04
你翻翻你所有的评论,”证明你就是一个扛精!
用户13xxx75
你真的认为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就一定专业?
只為一人 回复 04-30 01:40
条规是死的,人的思想是活的,每个人的出发点、思路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所以不存在绝对的法治,更不存在绝对的专业。。。
大河滔滔 回复 04-30 07:01
不一定最专业,但是一定比在座的专业。
停止你的呼吸
这么实锤的案子搞了几年都搞不下来,确实尴尬。
点炮 回复 04-30 06:29
应该是直接证据不足,都是推理!有直接证据早就判了!
期弟 回复 04-30 08:47
老容枝是冤枉的,她也是受害者
炎D
其实他们也不是很懂,随便搞搞了
sin
我觉得让小编更尴尬
小傻瓜
我觉得劳是策划者是老板,法是打工仔
你最珍贵
懂个屁都是法英子胁迫指使她干的,在合肥的案子我朋友知道,
用户11xxx55
不用在意那种细节,只要是个死,没人有意见
期弟 回复 04-30 08:48
老容枝是冤枉的,她也是受害者。
GG @ L唐坤
键盘侠逮到什么都是死刑起步!不要证据的[呲牙笑]
用户17xxx62
没有什么尴尬的,一切听最高院定夺!
用户10xxx35
尴尬你个球了,满嘴跑火车。
斜川 回复 05-01 16:12
小编抄了篇造谣文,合肥中院判法子英时,劳在逃,连被告都不是,还认定她是从犯?别说那个案子经过了审委会讨论,就是没经过合议庭审理,直接让书记员写判决书,也不会把案外人定性为从犯的。
水墨丹青
这女人怎还没死
厚德载物
法官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对待不同案件,不同法官审理判断结果不一样很正常啊!有啥好纠结的
宋全龙 回复 04-30 09:20
那还要法律干啥,直接凭法官的喜好,直觉判就行了。这样就没有司法公正可言了
↑揮劍問天
法官还得加强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
用户10xxx29
为什么律师会帮助无权无势无钱的劳荣枝?既然法院认定她有罪,那就应该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来判定她的罪行,以法治替代人治。
斜川 回复 05-01 16:15
为什么你不搜一下合肥中院对法子英的判决书?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如小编所说认定劳是从犯?为什么你不学学法律?看看有没有条文说一个案件不能有多个主犯?
用户10xxx29 回复 斜川 05-02 10:03
我没有质疑劳是不是主犯或者从犯,我是在质疑检察院提起诉讼是否有证据,如果有,摆出来判罪,如果没有,那就应该释放,这样才能体现疑罪从无的司法精神。
智咤风云
死了没有?
饿货
众所周知,南京的法官和其他地方的法官是两种不一样的[得瑟]
鸢樱苑
七条人命啊!7个破碎的家庭
鸢樱苑 回复 04-30 08:50
这女人真是有能力,居然让她逃了二十多年
芹菜 回复 04-30 07:47
么有证据是直接参与者[笑着哭]
用户14xxx75
小便你尴尬没?
午夜清风
劳荣枝有没有杀人,不影响判死刑。因为人是劳荣枝骗来的,这就够成了共同犯罪。法盲同学,可以去看下法律书,也可以百度一下深圳六魔女案,很有参考性。合肥从来没判劳荣枝从犯,她当时跑掉了,判她的机会都没有
斜川 回复 05-01 16:23
内行且认真,当年劳连被告都不是,就算没经审委会讨论,甚至没经合议庭审理,直接让书记员写判决书,也不会认定她是从犯的。
小虫子
浪费司法资源!对这种杀人犯还一审再审,对得起那些死去的人吗?
ufo痴汉
就这犯罪情节,从犯也得死
斜川 回复 05-01 16:27
确实,别说法律没规定一案只能有一个主犯,就算有这规定,法子英的案情,每一件都够得上死刑,加起来判个五六个死刑。作为全部参与的从犯,判个把死刑,也不过份吧。
用户95xxx45
建议无罪释放,我们要做宇宙的圣母[呲牙笑]
用户10xxx78
法制建国,任重道远!
ajd
你们懂个六,无辜,没有直接证据,无罪,20年
蹲uc逗蛆玩 回复 04-30 01:52
20年已经过追诉期了,只能无期
左手倒影
一个小孩都能判明白的案子搞到现在都判不了,真滑稽。
蹲uc逗蛆玩
贤者很担心大多数网民成了凶手[汗]
舞马长枪
也是绞尽脑汁,怎么把她判死
该干嘛干嘛
7条人命,判她死刑还尴尬了???非得她亲自动手杀才算杀人???不是她引诱,这些人会死???她才是主谋!
用户18xxx56
洗不白的,必须死刑!
用户10xxx83
一切都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啥非要死板套路。难道法子英死了,劳荣枝就不能审判了吗?
加勒比海盗
法律是靠证据说话的。
谈古论今
尴尬个屁。。直接死刑。
用户95xxx59
到底死了没有?前段时间网上不是说执行枪决的。
云飞扬
法律面前讲尴尬讲面子,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用户10xxx99
劳荣枝是好女人👩🏻她也是受害者,强烈要求当庭释放
长风 回复 06-29 01:23
劳犯好在何处?不妨详解一下
钟摆
别管死不死刑,有证据链么?我看报道,有俩没死的绑架人不愿出庭作证,这证据不足,所以才有的判决不一样。
无语凝噎
冤假错案的,法官同罪,重启调查的不查法官吗
黑名单
小编也尴尬
-Q-
小编想为劳脱罪?
不看回复
至少我知道当年的法老五在认识这娘们之前,只打架没杀过人。
无敌吐槽
一群不懂法的,看看得了,吃瓜得了,讨论法律闹笑话。
用户62xxx71
法律本身是不会说话的,都是从人嘴里说出来的,之前的假案错案从哪里来,
期弟
劳容枝甚至应该无罪释放,因为她是精神疾病患者。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
用户18xxx24
法官怎判就多执行。
yaowenyu643 回复 04-30 01:15
今天判他,明天就这样子判你,你都不知道自己处在什么环境中
火狐狸
法律多数情况下是为人为主观服务,为势利服务
期弟
老容枝是冤枉的,她也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