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潇湘晨报记者得知,河北小孩骑行摔倒被对向小车碾压身亡一案双方家属协商并未达成一致,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此案已经移送至检察机关,肇事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此事发生后,社会舆论普遍认为主要责任人还是小孩的监护人,小孩才11岁,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且小孩骑行速度跟不上爸爸,还喊了声慢点,爸爸无动于衷,最终导致小孩摔倒被对面车辆碾压。
事发路段是为一段防洪堤,施工方在路上设置了车辆禁止通行,但并未安排人员值守劝导,附近的村民经常在这段路上开车散步,骑行者也常选择此路段,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由于法律规定,在未开通的道路发生事故,交警并未出具责任认定书,司机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这让很多车主表示接受不了,事故车辆完全是正常行驶,车速也不快,而小孩骑行本应该靠右行驶,但小孩已经越过了中线骑行,这样的突发事故司机根本反应不过来,就算有责任也是最轻的人道主义责任。
如果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坐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开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驾驶证会被吊销。
根据知情人透露的情况,肇事司机家庭情况并不好,2个70岁的老人身体不好,还有一位白血病的妻子和2个10岁的孩子需要照顾,如果司机去坐牢,对这一家人无疑是雪上加霜,还会影响孩子以后的前途。
司机一家也是在事发之后积极协商赔偿款,希望能拿到对方家属谅解书,避免刑事处罚,最后双方协商不一致,可见司机一家也并拿不出多少钱赔偿,司机家属最后也表示,会打高院!
这个悲剧的发生,其实双方都是有责任的,只有孩子是最无辜的,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司机图方便快捷,以为没什么人,孩子爸爸心存侥幸,以为这个路段不通车,就可以带孩子骑行,看到有车也不减速,没把自己和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失去了11岁的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心痛和后悔的就是他了吧。
,交警未出具责任认定书,
离了大谱 司机真倒霉
怎么就不判那个导致小孩摔倒的前车的人呢,前车不碰小孩就不会导致摔倒给后车司机带来麻烦啊
没天理了[哭哭][哭哭]
完美诠释:有车就是原罪[汗]
孩子父亲难道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