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当地校方和教育局的回应,真的给我气炸了!
11岁男孩向6岁女童泼开水,校方和教育局称是恶作剧!
什么样的恶作剧用开水泼人?
事件回顾近日,广东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家长,在社交媒体爆料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女子称,她6岁的女儿在学校被一名六年级的男生泼开水,导致她女儿面部、胸口、大腿烫伤严重,医院诊为二度烫伤。
10月11日,孩子父亲丘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当日他女儿在学校打开水时察觉水杯中水温过高有些烫手。此时,一高年级男孩对他女儿说帮忙拧紧盖子。见有大哥哥帮助,他女儿便将水杯给了高年级的男孩。没成想,男孩接过水杯后,会将水杯中的开水泼向他的女儿,烫伤他女儿脸、胸口和大腿等部位,导致全身烫伤严重。
基于此,他们认为男孩有故意伤害和校园霸凌的嫌疑。
此外,丘先生还表示:事发后,学校没有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医,而是打电话通知他们家长到学校之后,由他们家长将孩子送去医院。而此时,距离孩子被烫伤已经过去近两小时。
这到底是什么学校啊?
各方回应校方和教育局:
10月13日,校方和教育局回应称:学校的直饮水机平常供水水温在40℃,事发当天,小妍使用的饮水机出现了异常导致水温过高。随后,又因为六年级男同学临时起意恶作剧,才发生被烫伤事件。并非有意伤害和校园霸凌。
男孩家属:
男孩母亲刘女士称,孩子确实是恶作剧,确实是不知道当天饮水机水温过高,平时对孩子疏于管教,比较贪玩,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这样说能站住脚吗?一个六年级的孩子看不见水在冒烟!是热水吗?什么恶作剧,这不就是故意的吗?
家长怒斥教育局和学校13日,女童父亲丘先生怒斥学校和教育局将校园霸凌简单地认为是“恶作剧”,是极不负责的表现。
此外,他还表示此前,“收到了警方的文书,说对方是故意的,但是对方11岁没有达到年龄不能把他抓进局里。”
警方文书对方是故意,然后又改口?家长当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
何况孩子还将终身留疤!
律师发声有律师表示,11岁男孩确实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女童家属只能向学校或对方家长索赔。
哎!未成年保护法真的成了保护未成年坏人的保护伞了!
网友评论:还说什么恶作剧,对女孩的伤害难道只是一句恶作剧就敷衍完事了吗?
学校为什么出事第一时间就着急撇清关系?这是为孩子负责吗?为什么不第一时间送孩子去医院,而是要拖两小时等到孩子父母到学校才送医!
这都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不能等他成年再履行吗?不是有少管所吗?
如果这样是恶作剧,那好办了!以同样的方法泼回去,反正都是恶作剧对吧!
要是教育局长的孩子,会这么说么?
从网友们的评论也可以看出,大家对这一件事很是气愤,如此明目张胆恶劣,学校和教育局一句恶作剧就敷衍了事,真的太过轻松了!
学校这种敷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这种不负责的态度,到底何时才能有所改变?
这种学校,这种教育局真的极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