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迅速行动,联合省级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启动消防产品质量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在全省快速掀起强大舆论声势。
一是认真研判形势,周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国家三部门部署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后,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立即行动,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消防产品质量刑事犯罪行为执法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近年来全省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行动方案,在国家规定12类建筑消防设施类重点产品的基础上,增加消防水枪、防火阀(含排烟防火阀)、排烟阀3类产品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针对我省生产企业少的实际,将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均纳入检查范围。提前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六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阶段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广泛开展动员,及时掀起专项整治强大声势。7月29日,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茹民,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史衍芳分别就专项整治行动做部署,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昌新文对全省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总动员。全省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和各地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全省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第一时间在新闻媒体、街头巷尾、社会单位、手机平台高频次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公告,让生产厂家、销售单位和使用场所知晓专项行动整治内容、工作目标和打击重点,促使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按时整改问题,自觉抵制制假、售假、用假行为。同时,在主流媒体宣讲消防产品知识,进一步引导人民群众正确选购和使用消防产品,营造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第一时间启动工作专班。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发布后,省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立即启动,联合哈尔滨市工作专班召开专班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整治工作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任务。消防、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专班人员就如何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六项工作机制进行了具体磋商。全省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也纷纷在第一时间召开专班会议,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跨部门业务培训,提升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工作效能。
目前,黑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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