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万典律师接到一位农村拆迁户的电话咨询,这位华先生电话里说:“你好你们是万典律师吧,我在视频号上看到你们的,我有个拆房子的事情想要咨询一下。”
律师让华先生详细说说情况。
华先生说道:“是这样的,我的房子拆了两年了,到现在都没补偿。房子是我爸买的别人家的老宅,没人住的那种,后来我爸去世了,我两个小孩就在这住,我和我妻子就在自家宅基地房子里住。后来这些年我们都在外工作,四年前我们村里搞新农村建设工程,还有道路修建,我们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后来村里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在我们老房上写了个拆字,之后就给强拆了。”
律师问华先生:“您父亲当初买的那个老房什么结构,面积多大,后来办手续了吗?强拆房屋的是村委会还是镇zf呢?”
华先生讲道:“那个老房都有七八十年了,面积大概有个八十平米,是砖混、砖木结构都有。那个时候没有办什么手续,后来一直也没手续,好像是村委会给强拆的。”
律师告诉华先生:“强拆的主体一定要确定清楚,不然诉讼没法立案。一般这种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是要由zf来组织实施的,村委会是没有权力强拆房屋的,最起码要是你们的乡镇zf组织征收,这次拆迁有没有zf人员参与呢?”
华先生说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们没在家。
律师给华先生说:“之前我们所的王树南律师,在江西省瑞金市代理了一起拆迁案件,和您的情况比较类似。江西的当事人也是在外工作,村里因空心房拆迁在他没有在家的情况下把房子给拆掉了,后来这位当事人打电话报警,通过警方得知是zf的征收工作。像这种房屋偷拆类的案件,比较麻烦的就是拆迁户没有在现场,没有直观的视频、照片资料能够证明拆迁人员,所以在诉讼中去法院立案比较困难。
江西的那个案件是万典律师通过信息公开,以及在当地zf微信公众号上的宣传信息,得知了当地《2022年度农村土坯房空心房整治工作方案》,征收部门也是根据这个方案实施的拆迁工作,律师也是结合后续调查到的材料,才在法院立上案,认定了当地镇zf为实施拆迁的适格被告。”
华先生也说道:“我们现在手里什么照片、视频也都没有,当初农村改造的文件也没看到,没人告诉我们。现在我两个小孩都成家立业了,要住房子没地方住,我自己的地方也住不了那么多人,所以才给你们北京律师打电话咨询的。”
后来律师给华先生说:“要想解决您的拆迁问题,首先要调查一下你们当地具体的项目,是否有zf审批,如果说拆迁你的房屋是zf的征收工作,那么接下来咱们收集齐材料之后就要求zf进行补偿安置。那如果单纯就是你们村里修路,受益的主体是村里,村委会给你把房子强拆了,那么就可以以村委会侵权为由,让村里给你赔偿。”
最后华先生打算和家里人商量商量,再决定是否采用法律手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