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12年造假上百亿:自称受害者,岂能逃避责任?

清扬君自事 2024-07-09 19:38:49
近日,一起上市公司长达12年、涉及上百亿元财务造假的案件再次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令人震惊的是,这家公司在被揭露造假行为后,竟然还曾自称是“受害者”,试图以此推卸责任。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更是对资本市场诚信原则的极大践踏。 一、造假行为,触目惊心 据调查,这家上市公司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进行了长达12年的财务造假。专网通信原本是为政府与公共安全、公用事业和工商业等提供的应急通信、指挥调度、日常工作通信等服务,具有涉密性,可以不公开招标、不对外披露。然而,在这家公司的操作下,专网通信业务却变成了自循环的虚假业务,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无商业实质。通过这种手段,公司虚增了巨额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机构。 二、自称受害者,难掩其责 在被揭露造假行为后,该公司竟然还试图以“受害者”自居,声称自己是被幕后操盘者隋田力所欺骗。然而,这种说法显然难以令人信服。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其应当具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充分审查。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公司却放任虚假业务长期存在,甚至积极参与其中,这充分暴露了其内部控制的失效和诚信意识的缺失。因此,公司所谓的“受害者”身份,并不能成为其逃避责任的借口。 三、严惩不贷,维护市场秩序 对于这样的财务造假行为,监管部门必须严惩不贷。只有通过严厉的处罚和严格的监管,才能有效遏制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提示,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反思与启示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和启示。一方面,上市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投资者也应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被虚假信息所误导。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合力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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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扬君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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